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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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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8-85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式(扫描、传真表决票)召开。因情况紧急,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李仲泽、邓楚平、杜维吾、谢康德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许长龙、易丹青、杨汝岱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进行等额选举。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起,独立董事津贴从5万元/年(含税)调整至人民币10万元/年(含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18年12月14日下午14:00在深圳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10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8-87。

  特此公告。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中钨高新材料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仲泽先生,1969年出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李先生于199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古典文献专业,获学士学位;2008年获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EMBA)。李先生1991年加入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现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曾任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五矿盐湖有限公司董事长,五矿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等,2016年起任现职。

  李仲泽先生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核实,确认李仲泽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谢康德先生,1963年出生,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谢先生于1984年毕业于中南大学粉末冶金专业,获学士学位;2010年获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谢先生1984加入株洲硬质合金厂(现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曾任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钽铌事业部总经理,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2016年起任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谢康德先生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进行了核实,确认谢康德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邓楚平先生,1962年出生,教授级/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监事。邓先生于1983年毕业于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05年获湖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2010年获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邓先生曾任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五矿(湖南)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邓楚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现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邓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进行了核实,确认邓楚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杜维吾先生,1965年出生,高级工程师。杜先生于1985年毕业于湘潭矿业学院采矿工程专业,获大学本科、硕士学位;1988年获中南大学岩土与基础工程设计专业硕士学位;1999年获湖南财经学院金融专业硕士学位。杜先生1993年加入长沙矿冶研究院,曾任长沙矿冶研究院产业管理部副部长,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长沙矿冶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助理,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杜维吾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现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进行了核实,确认杜维吾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长龙先生, 1962年出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许先生于1994年毕业于中南林业学院会计专业。1999年获湖南大学商学院MBA;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许先生2011年加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湖南分所执行所长,任中博信工程造价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湖南分公司总经理,许先生曾任湖南省审计厅科长,国家审计署长沙特派办主任主任科员,湖南省中山审计师事务所所长,湖南永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湖南永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省永信司法鉴定所所长,湖南永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

  许长龙先生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进行了核实,确认许长龙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易丹青,1953年出生,中南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易先生于1982年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金属材料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85年获中南工业大学金属材料专业硕士学位;1997年获瑞典查尔姆斯工业大学工学工学博士学位。易先生现任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理事,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协会理事,国家硬质合金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中国钨和硬质合金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国家科技奖励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金属学报》(英文版)、《硬质合金》、《粉末冶金材料科学与工程》等10多个学术期刊的编委。易先生曾任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有色金属材料科学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

  易丹青先生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进行了核实,确认易丹青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杨汝岱先生,1980年出生,北京大学博雅青年学者,经济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威斯康辛大学访问学者。杨先生于2003年毕业于湘潭大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2009年获北京大学理论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2013年获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经济地理方向博士后。

  杨汝岱先生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进行了核实,确认杨汝岱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8-86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式(扫描、传真表决票)召开。因情况紧急,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提名文建元、闫嘉有、刘毅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点提示:《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进行等额选举。

  特此公告。

  附件: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中钨高新材料股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文建元先生,1961年出生,现任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文先生于198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一分校财务会计专业。曾任中国五矿集团公司财务总部副总经理、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部副总经理等,2016年起任现职。

  文建元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现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

  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进行了核实,确认文建元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闫嘉有先生,1964年出生。闫先生于1987年毕业于天津对外贸易学院贸易经济专业,获学士学位;2004年获美国福坦莫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2010年获中国人民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闫先生1987年加入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现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曾任五矿总公司欧亚运输贸易有限公司总裁、五矿国际货运公司总经理、五矿国际货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五矿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黑色流通业务中心总监、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

  闫嘉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现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

  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进行了核实,确认闫嘉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毅先生,1960年出生,现任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董事。刘先生于1983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分校建筑系建筑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1997年获得武汉工业大学管理工程(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刘先生曾任中国京冶建设工程承包公司副总经理、中冶建筑研究总院副院长、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副院长等。2016年起任现职。

  刘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现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董事。

  刘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核实,确认刘毅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18-87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 1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 12月13日下午 15:00 至 2018年 12月14日下午 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10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18年12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大道99号正中时代广场A座23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具体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具体包括: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5)发行数量;

  (6)限售期;

  (7)上市地点;

  (8)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8、关于相关承诺主体作出《关于确保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1、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第1项-9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11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2018-67)、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8-69)及同日公告的相关内容。

  第10项-13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11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85)、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8-86)及同日公告的相关内容。

  (二)特别说明

  1、第1项至9项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第11、12、13项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在表决此类议案时采取累积投票制。董事会换届选举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进行分类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机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股东账户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复印件。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12月11-12日(上午 9:30—11:00 时,下午 13:00—16:30 时)

  (三)登记地点

  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288号钻石大厦1101室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者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现场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大道99号正中时代广场A座23楼

  电话:0755-84878978

  联系人:贾永军  王玉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

  ■

  证券账户:           持股数:          持股性质:

  委托人(法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章:                      营业执照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附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注: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7。

  2、投票简称:中钨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累积投票提案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8年12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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