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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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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8-097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决议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8年11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刊登在2018年11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8日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7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41号6号楼三楼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21日

  (七)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文谦先生

  (八)会议记录人员:张妍女士

  (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66,46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0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66,46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0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844,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844,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黄文谦先生、范慧群女士、周永革先生、黄华兵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候选人:选举黄文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6,46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844,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黄文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候选人:选举范慧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6,46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844,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范慧群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候选人:选举周永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6,46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844,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周永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候选人:选举黄华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6,46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844,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黄华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鲍立威先生、尤敏卫先生、郑建英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候选人:选举鲍立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6,46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844,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鲍立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候选人:选举尤敏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6,46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844,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尤敏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候选人:选举郑建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6,46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844,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郑建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朱智盈女士、江海燕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候选人:选举朱智盈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66,46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844,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朱智盈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候选人:选举江海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66,46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1,844,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江海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8年11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或《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公告编号:2018-098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证券代码:002849,证券简称:威星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2018年11月2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此次会议由黄文谦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同意选举黄文谦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董事会同意选举范慧群女士担任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要求,董事会选举董事会成员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1、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黄文谦先生、周永革先生、鲍立威先生组成,其中黄文谦先生为主任委员。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鲍立威先生、黄文谦先生、尤敏卫先生组成,其中鲍立威先生为主任委员。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尤敏卫先生、郑建英女士、范慧群女士组成,其中尤敏卫先生为主任委员。

  4、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郑建英女士、鲍立威先生、黄华兵先生组成,其中郑建英女士为主任委员。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治理的实际要求,董事会同意聘任下列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等职务,具体如下:

  1、聘任黄华兵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总裁);

  2、聘任胡良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聘任李祖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聘任顾劲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聘任陈智园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聘任张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3、聘任颜冰玮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4、聘任肖勇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已登记完成,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决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0,000,050元变更为人民币132,407,050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

  ■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8-099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证券代码:002849,证券简称:威星智能)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并于2018年1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此次会议由朱智盈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总数的100%。

  监事会同意选举朱智盈女士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18-100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了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相关人员组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相关人员组成情况

  1、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黄文谦先生

  副董事长:范慧群女士

  非独立董事:黄文谦先生、范慧群女士、周永革先生、黄华兵先生

  独立董事:鲍立威先生、尤敏卫先生、郑建英女士

  2、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朱智盈女士

  非职工代表监事:朱智盈女士、江海燕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陈程程女士

  3、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总裁):黄华兵先生

  副总经理(副总裁):胡良传先生、李祖光先生、顾劲松先生、陈智园女士、张妍女士

  财务总监:陈智园女士

  董事会秘书:张妍女士

  张妍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8179003

  传真:0571-88179010-8000

  邮箱:zhangyan@viewshine.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418-41号6号楼

  邮政编码:310015

  4、证券事务代表:颜冰玮先生

  颜冰玮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8179003

  传真:0571-88179010-8000

  邮箱:yanbingwei@viewshine.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418-41号6号楼

  邮政编码:310015

  5、内审负责人:肖勇先生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

  1、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黄文谦先生、周永革先生、鲍立威先生组成,其中黄文谦先生为主任委员。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鲍立威先生、黄文谦先生、尤敏卫先生组成,其中鲍立威先生为主任委员。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尤敏卫先生、郑建英女士、范慧群女士组成,其中尤敏卫先生为主任委员。

  4、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郑建英女士、鲍立威先生、黄华兵先生组成,其中郑建英女士为主任委员。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相关人员任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相关人员任期三年,自2018年11月28日起至2021年11月27日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相关人员任职资格与条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相关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相关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8日

  

  附件: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相关人员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黄文谦,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就职于浙江省经济技术发展公司,担任浙江威星电子系统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威星仪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浙江威星智能计量仪表研究所所长、理事。

  黄文谦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30,090,600股,占总股本22.73%;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范慧群,女,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杭州第二化纤厂、浙江省经济技术发展公司,担任浙江威星电子系统软件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威星仪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浙江威星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杭州威星计量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威星智能计量仪表研究所理事。

  范慧群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4,92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7%;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永革,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06年入职中国燃气集团,曾历任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预算采购部副总经理、南宁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燃气广西管理中心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分管公司安全运营、客服、增值服务等业务。兼任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常务理事、广西海外联谊会常务理事等。现任本公司董事。

  周永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华兵,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于1996年参加工作,长期任职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先后担任中国人寿荆州分公司个险部主管;中国人寿总公司个险部核心项目组成员;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个险销售部副处长、直属销售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中国人寿阜成门支公司总经理;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业务总监。曾获中国人寿湖北荆州分公司先进工作者、特殊贡献奖,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先进工作者、中国人寿总公司“优秀管理干部”、中国人寿营销 20 年“功勋奖”、中国人寿“全国劳动模范”、中国金融系统“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现担任本公司总经理,中燃荣威能源设备(杭州)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华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简历

  鲍立威,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中共党员。1993年12月至2005年4月在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系统工程研究所担任副研究员、系统工程专业硕导;2005年4月至今在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工作,现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商学院教授、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导。2014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鲍立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鲍立威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尤敏卫,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8年6月至2007年12月在天健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历任高级项目经理、经理助理、副经理、部门经理;2008年1月至2010年7月在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10年7月至今在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4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尤敏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尤敏卫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郑建英,女,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7年7月至今,在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工作,现任一级计量师。曾获浙江省首届青年科技奖、浙江省科技进步三等奖、浙江省计量管理创新一等奖、浙江省计量技术创新一等奖等荣誉。

  郑建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郑建英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监事简历

  朱智盈,女,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6年11月进入本公司营销中心工作,先后担任营销中心商务部经理、营销中心运营中心总监、营销中心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2018年1月至今担任营销中心副总经理。

  朱智盈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450股,占总股本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江海燕,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至2009年担任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法务风控部企业律师;2009年至2012年担任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法务风控部副总经理;2012年至今担任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法务风控部总经理。现兼任本公司监事。

  江海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程程,女,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12月至2016年12月在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2017年1月至今在本公司总裁办工作。

  陈程程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相关人员简历

  黄华兵,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于1996年参加工作,长期任职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先后担任中国人寿荆州分公司个险部主管;中国人寿总公司个险部核心项目组成员;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个险销售部副处长、直属销售部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中国人寿阜成门支公司总经理;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业务总监。曾获中国人寿湖北荆州分公司先进工作者、特殊贡献奖,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先进工作者、中国人寿总公司“优秀管理干部”、中国人寿营销 20 年“功勋奖”、中国人寿“全国劳动模范”、中国金融系统“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现担任本公司总经理,中燃荣威能源设备(杭州)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华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良传,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5年至2002年担任杭州时代新技术公司分公司总经理;2002年至2005年担任杭州时代之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至2007年担任悉雅特(中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至2011年担任杭州华银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胡良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通过杭州颐丰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祖光,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1999年至2000年任职于杭州竞达电子有限公司从事电能表校表台的研发工作;2000年至2001年任职于五十二研究所从事电能表校表台的研发工作;2001年至2004年任职于浙江天诚电力载波技术有限公司从事电能表的研发工作;2004年至2011年任职于杭州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从事电能表的研发工作;2011年至2011年任职于宁波泓锋智能仪表有限公司从事智能燃气表的研发工作。2011年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的副总经理。

  李祖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通过杭州颐丰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顾劲松,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中共党员。主要经历如下:1990年7月至1992年7月担任湖州市镇西中学教师;1992年7月至1996年12月担任浙江丝得莉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主管;1996年12月至2003年10月担任浙江京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3月至2005年9月担任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2005年10月至2013年2月担任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中心高级经理。2013年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供应链总监。2014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顾劲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通过杭州颐丰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智园,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中共党员。2002年3月至2010年9月担任天健会计师经理;2010年9月至2011年9月担任水利部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财务副处长;2011年10月至2012年9月担任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2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陈智园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通过杭州颐丰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妍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曾任浙江威星电子系统软件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杭州威星计量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张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通过杭州颐丰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妍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颜冰玮,男,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7月至2015年4月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2016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职于宁波赛伯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月加入本公司证券投资部工作;2017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颜冰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颜冰玮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肖勇,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级审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9年10月至2013年12月在贝因美婴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内审工作;2014年3月至2017年3月在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审计主管;2017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审计部高级经理。

  肖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公告编号:2018-101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已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30,000,050股变更为132,407,050股。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决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0,000,050元变更为人民币132,407,050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

  ■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说明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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