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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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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扶持资金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8-118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扶持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04〕5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06]12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财企[2006]66号)等文件精神,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符合相关规定,于近日收到上海市财政局拨付的2017年度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扶持资金544.30万元。本次政府补助为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具有偶发性,是否持续存在不确定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扶持资金544.30万元,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本年度利润544.30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8日

  股票代码:002706       股票简称:良信电器         公告编号:2018-117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持股5%以上股东杨成青先生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相结合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000,000 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1.4%)。

  公司近日收到杨成青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其中杨成青先生于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11月26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5,500,262股,其减持数量已超过上述减持计划的50%。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杨成青先生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杨成青先生为公司持股超过5%以上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其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5.573元/股-6.419元/股,截至2018年11月26日,累计减持5,500,26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12.3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004%。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杨成青先生本次减持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2、杨成青先生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杨成青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4、根据杨成青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指复权后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减持价格未违反承诺。

  5、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本次减持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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