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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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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6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8年11月27日,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盛通股份”)大股东贾则平先生与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时代出版”)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公司大股东贾则平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2,473,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92%,转让给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份转让各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情况

  贾则平 ,中国籍自然人,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二)受让方情况

  名称: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711774870R

  法定代表人:王民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

  注册资本:50582.5296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运营、投资以及对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资产或股权进行管理,融资咨询服务;对所属企业国(境)内外图书、期刊、报纸、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网络出版物的出版、销售、物流配送、连锁经营进行管理;版权代理;图书加工;展示展览服务;文化用品的批发和零售;出版印刷物资贸易; 教育培训咨询服务;广告业务;出版咨询服务;图书总发行;新兴传媒科研、开发、推广和应用;电子和信息、光电机一体化、化工(不含危险品)、新材料、生物工程、环保、节能、医疗器械(限中佳分公司经营)、核仪器、电工电器、机械真空、离子束、微波通讯、自动控制、辐射加工、KG型纺织印染助剂、环保型建筑涂料开发、生产、销售及咨询服务、技术转让;涂料装饰工程施工;房屋租赁。(以上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协议签署情况

  (一)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贾则平

  受让方:时代出版

  (二)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为转让方持有的盛通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2,473,000股,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

  (三)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

  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以本协议签订日的前一交易日标的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基准,转让价格为该定价基准的90%,即每股受让价格为人民币8.55元,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92,144,150元(大写:壹亿玖仟贰佰壹拾肆万肆仟壹佰伍拾圆整)。受让方全部以现金形式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份转让款。

  (四)付款安排

  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共分两期进行支付:其中,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88,428,800元(捌仟捌佰肆拾贰万捌仟捌佰圆整,占转让价款总额的46%);剩余价款103,715,350元(壹亿零叁佰柒拾壹万伍仟叁佰伍拾圆整)由受让方于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全部付清。

  (五)股份过户

  双方同意按照法律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积极办理股份转让过户事宜;双方应在协议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并于提交转让申请当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拟转让股份的持有情况。双方应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确认意见书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六)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承诺,若本次交易完成(指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12个月(以下简称“股票持有期”)届满后连续20个交易日盛通股份在二级市场的股票交易均价低于本协议约定的每股成交价格的1.1倍(即每股9.41元),且受让方于股票持有期届满时仍全部或部分持有标的股份,则转让方将根据受让方持有标的股份具体数额,给予受让方差额补偿或回购标的股份,具体补偿、回购方式及金额,由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七)协议变更和解除

  7.1、非经协商一致或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的情形,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协议。

  7.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协议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7.2.1、因任何一方违约以外的原因,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不予出具确认意见书,或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不予办理本次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的,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协议;

  7.2.2、受让方迟延支付任何一期款项超过15个工作日,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7.2.3、任何一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7.2.4、依据法律规定,有权解除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保证、承诺、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及全部赔偿责任。

  (九)生效

  本协议自转让方本人签字、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于受让方就本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事宜履行内部决策和上级主管单位审批手续后生效。

  四、本次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前,贾则平持有公司22,473,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92%;时代出版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完成后,公司的大股东将发生变化,贾则平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时代出版将持有公司22,473,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92%,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五、其他说明

  (一) 本协议于受让方就本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事宜履行内部决策和上级主管单位审批手续后生效,协议是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协议转让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最终履行及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将根据本次股份转让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7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1859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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