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1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300639 证券简称:凯普生物 公告编号:2018-119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定股东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智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公司特定股东、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智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目前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144.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80%)、128.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71%)、126.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70%)和126.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0%),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64.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每家公司减持股份不超过91.00万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收到公司特定股东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恒”)、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泰”)、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瑞”)、智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富中国”)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告知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 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智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以上股东为一致行动人。

  股东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达晨创恒持有公司股份144.9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0%;达晨创泰持有公司股份128.9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1%;达晨创瑞持有公司股份126.9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0%;智富中国持有公司股份126.9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0%。

  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和智富中国系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股东,根据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和智富中国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事宜须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经营发展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按照公司目前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364.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每家公司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91.00万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

  5、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和智富中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股份锁定与减持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公司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将采用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若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发行人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和智富中国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和智富中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和智富中国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达晨创恒、达晨创泰、达晨创瑞和智富中国承诺,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相关承诺。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遵照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6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