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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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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可交换公司债券
提前赎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3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可交换公司债券

  提前赎回的公告

  ■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的通知,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8中鼎E1”,债券代码:117116,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于2018年11月23日提前赎回50%。具体情况如下:

  中鼎集团于2018年11月12日召集了“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18中鼎E1”(债券代码:117116)增加一次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议案》(以下简称“赎回议案”)。中鼎集团按照赎回议案办理了相应赎回程序。

  本次债券的赎回比例为50%,赎回数量为9,610,000张,赎回资金到账日为2018年11月23日,赎回对象为2018年11月22日(含)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18中鼎E1”的全部持有人。赎回价格为人民币102.3014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含利息税)。截止2018年11月23日,应赎回的本金及应计利息已全部兑付完成。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4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批复的公告

  ■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股份”)于2018年11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03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内容具体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批复有效期内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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