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18-061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合肥市蜀山区翡翠路1118号出版传媒广场一楼第二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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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王民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5人,董事张克文、朱寒冬,独立董事刘永坚、汪莉、樊宏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王晓光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红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1.01 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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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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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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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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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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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议案名称: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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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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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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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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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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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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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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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鲍金桥、孙庆龙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时代出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51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公告编号:临2018-062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2018年11月26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的议案》,具体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0日、11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预案,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回购价格拟为不超过每股11.00元;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在回购股份的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5.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1.00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公司总股本505,825,296股)比例约为9.88%。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若公司未能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合法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法定代表人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2018年11月26日至2019年1月9日,工作日:9:00-11:30,
15:00-17:00
2.申报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翡翠路1118号出版传媒广场15楼1515室
邮编:230071
联系人:卢逸林
联系电话:0551-63533050
传真:0551-63533185
邮箱:gongsixinxiang@press-mart.com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