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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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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18-79
转债代码:110033 转债简称:国贸转债
转股代码:190033 转股简称:国贸转股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情况的影响

  关联交易旨在充分利用交易双方的生产资源,属于市场化行为,双方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结算,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本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8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二〇一八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结合公司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同意调整二〇一八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国贸控股及其下属企业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后的交易总额度为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关联交易金额,并授权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五位关联董事许晓曦先生、郭聪明先生、陈金铭先生、李植煌先生和高少镛先生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其余四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之前,已将该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五位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八次会议关于上述事项作出的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经过对有关资料的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7年12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度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二〇一八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与控股股东国贸控股及其下属企业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额度内进行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截至2018年10月31日,上述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11,075.12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6,684.77万元,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4,390.35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调整主要系公司入驻国贸中心及商业综合体开业相应增加物业费支出及其他经营性交易事项。

  二、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关联方: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晓曦

  注册资本:165,990万元

  主营业务: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禁止或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38层A、B、C、D单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国贸控股总资产9,951,734.96万元,净资产3,564,386.53万元;2017年,国贸控股实现营业收入22,236,906.54万元,净利润234,878.59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国贸控股总资产12,674,218.01万元,净资产3,635,476.37万元;2018年1-9月,国贸控股实现营业收入19,445,141.86万元,净利润228,398.17万元(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国贸控股及其下属企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法人。与公司的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二)项所规定的情形。

  国贸控股及其下属企业最近三年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公司与其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平合理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依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在每次交易前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以确定关联交易的内容、交易价格等具体事项。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公允原则,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报备文件

  1.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书;

  3.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一八年度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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