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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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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4年12月26日《关于准予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 1440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15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管理本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0月15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一、基金的投资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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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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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

  注:本基金持有的股票及存托凭证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进行行业分类。

  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明细

  ■

  注:(1)本表所使用的证券代码为彭博代码;(2)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英伟达”股票市值占净值比例被动超过10%,已于2018年10月11日调整至10%以下。

  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基金。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权益性投资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

  ■

  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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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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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4月15日至2018年9月30日)

  ■

  图2: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美元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4月15日至2018年9月30日)

  注: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十二(二)投资范围和(六)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并设深圳、成都、杭州、青岛、福州、南京、广州、北京怀柔、武汉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资格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牛成立先生,联席董事长,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厦门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挂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处长;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银监会银行监管四部副主任;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银监会融资性担保业务工作部(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裁。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赵学军先生,董事长,党委书记,经济学博士。曾就职于天津通信广播公司电视设计所、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商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年10月至2017年12月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朱蕾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保监会财会部资金运用处主任科员;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高级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秘兼发展战略官;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兼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兼任中诚国际资本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前海中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高峰先生,董事,美国籍,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博士。曾任所罗门兄弟公司利息衍生品副总裁,美国友邦金融产品集团结构产品部副总裁。自1996年加入德意志银行以来,曾任德意志银行(纽约、香港、新加坡)董事、全球市场部中国区主管、上海分行行长,2008年至今任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德意志银行集团中国区总经理。

  Jonathan Paul Eilbeck先生,董事,英国籍,南安普顿大学学士学位。曾任Sena Consulting公司咨询顾问,JP Morgan固定收益亚太区CFO、COO,JP Morgan Chase固定收益亚太区CFO、COO,德意志银行资产与财富管理全球首席运营官。2008年至今任德意志银行资产管理全球首席运营官。

  韩家乐先生,董事。199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1990年2月至2000年5月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至今,任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美国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至今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清华法学》副主编,汤姆森路透集团“中国商法”丛书编辑咨询委员会成员。曾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首任主任。

  王瑞华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中央财经大学财务会计教研室主任、研究生部副主任。2012年12月起担任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院长兼MBA教育中心主任。

  张树忠先生,监事长,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华夏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光大证券公司总裁助理、北方总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监;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执行官;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兼任中诚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龚康先生,监事,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2005年9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历任人力资源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

  曾宪政先生,监事,法学硕士。1999年7月至2003年10月就职于首钢集团,2003年10月至2008年6月,为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证券部律师。2008年7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稽核部、法律部,现任法律部总监。

  经雷先生,总经理,金融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工商管理学学士学位,特许金融分析师(CFA)。1998年到2008年在美国国际集团(AIG)国际投资公司美国纽约总部担任研究投资工作。2008年到2013年历任友邦保险中国区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首席投资总监及资产管理中心负责人。2013年10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董事总经理(MD)、机构投资和固定收益业务首席投资官;2018年3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宋振茹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1981年6月至1996年10月任职于中办警卫局。1996年11月至1998年7月于中国银行海外行管理部任副处长。1998年7月至1999年3月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年3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督察员和公司副总经理。

  王炜女士,督察长,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智浩律师事务所、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监。

  邵健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国泰证券行业研究员,国泰君安证券行业研究部副经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

  李松林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国元证券深圳证券部信息总监,南方证券金通证券部总经理助理,南方基金运作部副总监,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张丹华先生,2011年6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任研究员。博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7年证券从业经历。2017年5月19日至今任嘉实前沿科技沪港深股票基金经理。2017年12月30日至今任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基金经理。2018年5月25日至今任嘉实文体娱乐股票基金经理。2018年11月1日至今任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研究阿尔法和嘉实研究增强混合基金经理。2015年5月15日至今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2015年4月15日至2017年1月12日,丁杰人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

  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副总经理兼股票投资业务联席CIO邵健先生,公司总经理经雷先生,各策略组投资总监陈少平女士、邵秋涛先生、张金涛先生、胡涛先生、谭丽女士,人工智能投资部负责人张自力先生。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互联网行业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现金;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法律法规允许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ETF);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衍生产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市值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互联网公司或以互联网为主要依托的公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于全球市场,包括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其中主要境外市场有:美国、欧洲、日本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国家或地区。其中,投资各个市场股票及其他权益类证券市值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上限如下:境内市场为95%,美国为95%,欧洲为50%,日本为50%,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为95%,其他国家或地区为50%。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 资产配置策略

  在正常的市场条件下,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投资范围内,最大程度的持有股票类资产。当基金经理认为足够审慎时,本基金亦可以将小部分资产配置于债券类和现金类等大类资产上。

  本基金综合考虑以下要素进行全球资产配置:

  1)相关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前景和竞争环境;

  2)不同市场的宏观经济环境、增长和通胀背景;

  3)不同市场的估值水平和流动性因素;

  4)其他影响投资组合回报和风险的重要因素。

  2.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全球互联网相关行业股票。对于境内投资,本基金采用中观驱动,精选个股的策略,从中观层面分析互联网各子行业发展趋势和景气周期,充分考虑国内互联网企业处于成长初期,跨界和盈利模式创新丰富的特点,挖掘具有广阔成长空间,良好商业模式,独特竞争优势且估值合理的公司;对于境外投资,本基金采用中观驱动,合理对标的策略,从中观层面分析互联网各子行业发展趋势和景气周期,结合各国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挖掘具有广阔成长空间,良好商业模式,独特竞争优势且估值合理的公司。

  (1)互联网行业股票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互联网公司指主要收入或预期收入来源于互联网及相关业务的公司。互联网公司具备轻资产、创新增长潜力强和组织架构灵活等特点,本基金也将重点参考以上标准对互联网公司进行界定。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应用以及和各行各业的融合,部分传统行业公司将互联网作为主要销售途径或互联网思维为主要经营模式从而获得新的成长驱动力,本基金也可将该公司纳入互联网公司的涵盖范围。

  本基金将通过对影响互联网行业涵盖范围的因素进行持续跟踪研究,结合投资银行、券商和指数公司等外部机构研究成果,适时对互联网行业所涵盖业务范围进行动态调整,即纳入新的符合行业特点的业务、剔除不再符合的业务,并在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中公告。

  (2)子行业配置策略

  根据所涉及主营业务和收入来源的不同,互联网行业可被细分为搜索、平台、社区、电子商务、游戏、移动互联网的多个子行业。本基金采用以中观分析为核心的投资方法论进行组合配置:

  ① 子行业景气度及发展阶段

  根据网络技术的发展规律(“梅特卡夫定律”)所述,网络价值与其用户的平方成正比,即用户越多,网络价值便愈大。互联网公司依靠客户体验、互动和用户创造等方式获得较高用户规模、粘性和流量,然后通过低成本方式变现。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壁垒较高、利润率稳定的子行业。

  ② 商业模式

  互联网公司主要采用广告、游戏(增值)和电商三种盈利模式,以产品为中心、以平台为中心和以社区为中心的三种业务模式,不同的盈利模式和业务模式对应了不同的估值中枢。

  ③ 发展趋势

  根据行业内生增长和外延拓展的发展模式,互联网行业呈现出以提升平台广度、深度和精度的“平台货币化”、以向实体经济纵深发展的“垂直电商化”和对PC互联网产生颠覆效应的“全面移动化”三个维度的中长期发展线索。本基金将根据市场竞争格局和互联网用户消费习惯关注增长前景明显的子行业。

  (2)个股投资策略

  基于企业内在价值进行长期投资,是国际资产管理领域内较为成熟的做法。通过基本面研究,不仅能发现一批高质量的上市公司,而且能坚定持有信心,获取长期投资所带来的超额收益。

  我们将坚持“自下而上”的精选策略,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精选个股,构建投资组合。

  ① 定性分析

  准确、清晰的公司战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套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的商业模式;独特、可鉴别的企业核心竞争力,体现在管理、技术、品牌、营销、资源、渠道网络等一个或多个方面;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重点从公司股权结构、激励制度、组织框架、董事会与管理层的独立性、信息透明度等方面定性分析。

  ② 定量分析

  财务分析:从 EPS、EVA 等指标未来的增长情况分析企业未来的成长性,并配合盈利能力、运营效率、偿债能力等方面的系统分析,比较企业在行业中的相对地位,甄别其他的真实性,选择盈利能力强、主营业务成长快、财务结构稳健的上市公司;

  行业竞争优势分析:包括对用户粘性(核心指标包括用户的重复购买,用户产生内容比例),变现能力(反应在核心利润率),定价权等指标的分析;

  选择具备成长性、能够创造价值的上市公司:通过计算与比较包括 ROC、企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企业成长(G)等核心指标,选择具备成长性、能够创造价值的上市公司;

  估值水平合理:选择价格低于价值的上市公司,或者比较企业动态市盈率、PEG等指标比较,选择目前估值水平明显较低、或相对合理的上市公司进行重点投资。

  3.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固定收益投资主要用于基金流动性管理。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固定收益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价值发现为基础,采取以久期管理策略为主,辅以收益率曲线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等,确定和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较高流动性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4. 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用衍生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金的风险管理及流动性管理,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衍生产品的使用好处是低成本,可对冲风险。本基金将投资于流动性好的股指期货为主。投资流程如下:基金经理提交投资衍生品的建议报告,其中应包括宏观分析、市场分析、决策依据(结合定量部门计算的组合beta 值)、采用的具体合约种类、数量、到期日、合约的流动性分析等。风险控制部门根据报告计算相应的指标,包括在险价值分析、情景分析、压力测试等,并对基金经理的投资建议表示意见。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内部流程进行最终决策。在投资策略实施后,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状况和组合股票仓位情况作出期货合约的平仓或加仓决定,同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风险控制部门每日须对组合头寸和保证金情况进行监控,以确保流动性足够以及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限制,发现问题立即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报告。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更新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40%×道琼斯互联网指数+45%×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15%×中证全指互联网软件与服务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主动投资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与混合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投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行业基金,在享受全球互联网行业收益的同时,也必须承担单一行业带来的风险。

  十一、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集团总资产65,373.40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5.08%,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2.44%。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室5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82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2017年6月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2.0”荣获《银行家》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2018年1月获得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2016-2017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3月招商银行荣获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5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年7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2003 年7 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王良先生,本行副行长,货币银行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91年至1995年,在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1995年6月至2001年10月,历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展览路支行、东三环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北京分行风险控制部总经理;2001年10月至2006年3月,历任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2006年3月至2008年6月,任北京分行党委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2008年6月至2012年6月,任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2年6月至2013年11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2015年1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2016年11月起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年9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具有20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389只开放式基金。

  (四) 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银行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风险管控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室,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

  三级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内控制衡原则,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监督制衡机制。

  3、 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室和岗位。

  (2)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以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作为内部控制的核心,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室、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利,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够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配备独立的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包括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安全防护系统、数据备份系统。

  (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8)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 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产品受理、会计核算、资金清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2)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双人双岗、大额资金专人跟踪、凭证管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程,有效地控制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险。

  (3)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格的加密和备份措施,采用加密、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实时备份,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4)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户资料,视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调用登记。

  (5)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机房24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公网、托管业务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对信息技术系统采取两地三中心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6)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等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十二、境外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

  地址:140 Broadway New York, NY 10005

  法定代表人:  William B. Tyree (Managing Partner)

  组织形式:合伙制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成立于1818年的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BBH”)是全球领先的托管银行之一。BBH自1928年起已经开始在美国提供托管服务。 1963年,BBH开始为客户提供全球托管服务,是首批开展全球托管业务的美国银行之一。目前全球员工约5,900千人,在全球18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支机构。

  BBH的惠誉长期评级为A+,短期评级为F1。

  (二)托管业务及主要人员情况

  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的全球托管业务隶属于本行的投资者服务部。在全球范围内,该部门由本行合伙人Sean Pairceir先生领导。在亚洲,该部门由本行合伙人Taylor Bodman先生领导。

  作为一家全球化公司,BBH拥有服务全球跨境投资的专长,其全球托管网络覆盖近一百个市场。截至2018年3月底,BBH的全球托管服务所涉托管资产规模超过5.4万亿美元,主要集中于金融机构和基金管理机构。亚洲是BBH业务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我们投身于亚洲市场,迄今已近30年,亚洲区服务的资产超6000亿美元。

  投资者服务部(Investor Services)是公司最大的业务,拥有超过4800名员工。我们致力为客户提供稳定优质的服务,并根据客户具体需求提供定制化的全面解决方案,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

  由于坚持长期提供优质稳定的客户服务,BBH多年来在行业评比中屡获殊荣,包括∶

  ■《全球托管人》

  ■

  ■ 《全球投资人》

  ■

  ■   《ETF Express》

  ■

  ■  《R&M 调查》

  ■

  (三)境外托管人的职责

  1、安全保管受托财产;

  2、计算境外受托资产的资产净值;

  3、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及时办理受托资产的清算、交割事宜;

  4、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和所适用国家、地区法律法规的规定,开设受托资产的资金账户以及证券账户;

  5、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提供与受托资产业务活动有关的会计记录、交易信息;

  6、保存受托资产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7、其他由基金托管人委托其履行的职责。

  

  十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直销机构可以分别办理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和美元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2、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可以分别办理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和美元现汇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可以分别办理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和美元现钞份额、美元现汇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可以分别办理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和美元现钞份额、美元现汇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可以分别办理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和美元现钞份额、美元现汇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以下代销机构只办理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7)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3)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4)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6)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7)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8)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9) 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1) 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2)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33)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34)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

  (35)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36)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37)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38)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39)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

  (40)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41)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42)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3)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

  (44)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45) 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46)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47) 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48)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49) 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50)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51)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2) 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53)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54)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55)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56) 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

  (57) 中欧钱滚滚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

  (58)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4)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6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7)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

  (68)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4)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77)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8)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

  (79)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

  (8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1)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2)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3)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4)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5)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6)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7)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8)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9)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0)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9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2)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3)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4)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95)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96)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

  (97)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98)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99)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00)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01) 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02)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03) 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104)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05)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53层09-11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电话:(010)65215588

  传真:(010)65185678

  联系人:彭鑫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及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层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负责人:廖海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二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法定代表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张勇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张勇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追索费用,但由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此类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自行承担;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账户开立费用、证券交易费用及在境外市场的交易、清算、登记等实际发生的费用(out-of-pocket fees),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进行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9)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征费、关税、印花税、交易及其他税收及预扣提税(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利息及费用及有关手续费、汇款费等);

  (10)与基金缴纳税收有关的手续费、汇款费等;

  (11)代表基金投票或其他与基金投资活动有关的费用;

  (12)因基金运作需要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决定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及基金资产由原基金托管人转移新基金托管人所引起的费用;

  (1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8%年费率计提,即本基金的年管理费率为1.8%。计算方法如下:

  H=E×1.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如托管人委托境外资产托管人,包括向其支付的相应服务费)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即本基金的年托管费率为0.35%。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自产品成立一个月内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划付,如资产余额不足支付该开户费用,由基金管理人于产品成立一个月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垫付,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费用义务

  (4)本条第(一)款第3至第14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或投资市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税收法律、法规执行。除因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疏忽、故意行为导致基金在税收方面的损失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

  对于人民币份额,可直接依照上述申购费率结构;对于美元份额,需首先将美元申购资金按有效申购申请日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折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然后依照上述申购费率结构以确定所适用的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申购开放式基金业务,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开放式基金业务,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个人投资者于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通过汇款方式申购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优惠费率执行。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具体如下: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天少于30天的投资人收取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0天少于90天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90天少于180天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180天少于365天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365天少于730天的投资人收取0.3%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

  注:2014年9月2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开通后端收费基金产品的公告》,自2015年6月11日起,增加开通本基金在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的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交易的后端收费进行费率优惠,本基金优惠后的费率见下表:

  ■

  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和代销机构暂不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公告。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四、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3.在“五、基金的业绩”部分:基金业绩更新至2018年9月30日。

  4.在“六、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5.在“十七、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6. 在“十八、境外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境外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7.在“十九、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相关信息。

  8.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示了本基金自2018年4月15日至2018年10月15日相关临时公告事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7日

  关于新增嘉实研究精选混合

  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1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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