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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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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公告编号:2018-122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3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15:00至2018年11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中粮大道1号中粮生化综合楼五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佟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8人,代表股份数153,878,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9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报到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4人,代表股份数153,006,7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5.8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872,1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0904%。

  4、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7人,代表股份1,878,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经有表决权的股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吉林中粮生化有限公司申请2亿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耀香港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1,11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3%;反对765,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1,11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3%;反对765,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尹现波、张小曼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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