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1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8年11月26日届满。为了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在公司公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和民主表决,选举张春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张春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张春红先生将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股东代表监事的任期一致。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1月24日

  附件:

  第七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春红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1988年至2006年11月先后在江都农药厂、江苏长青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从事会计工作;2006年11月起任公司监事,2008年1月起任公司内审部经理。

  张春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