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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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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4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23日14:30-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11月2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15:00至2018年11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大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建湘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16日

  7、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表人)共12人,代表股份132,095,9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9386%。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1人,合计持有股份132,091,22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1.9361%。

  2、通过网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4,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26%。

  3、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822,37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43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1,817,6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3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6%。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2,091,2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817,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

  2、《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股东李建湘(持股数量为55,054,624股)拟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股东李江(持股数量为8,310,028股)、宾建存(持股数量为8,206,222股)、李清(持股数量为6,670,970股)、张良(持股数量为4,130,429股)系李建湘之亲属,上述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0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种类和股票面值

  总表决结果:同意49,718,9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6,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3%。

  2.02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总表决结果:同意49,718,9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6,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3%。

  2.03定价基准日

  总表决结果:同意49,718,9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6,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3%。

  2.04发行数量

  总表决结果:同意49,718,9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6,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3%。

  2.0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结果:同意49,718,9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6,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3%。

  2.06发行价格

  总表决结果:同意49,718,9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6,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3%。

  2.07限售期

  总表决结果:同意49,718,9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6,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3%。

  2.08上市地点

  总表决结果:同意49,718,9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6,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3%。

  2.09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总表决结果:同意49,718,9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6,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3%。

  2.10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9,718,9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6,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3%。

  2.11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结果:同意49,718,9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6,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3%。

  3、《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9,718,9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6,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3%。

  股东李建湘(持股数量为55,054,624股)拟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股东李江(持股数量为8,310,028股)、宾建存(持股数量为8,206,222股)、李清(持股数量为6,670,970股)、张良(持股数量为4,130,429股)系李建湘之亲属,上述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2,091,2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817,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2,091,2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817,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2,091,2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817,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切实履行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32,643,0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817,6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

  股东李建湘(持股数量为55,054,624股)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股东金炯(持股数量为18,085,298股)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黄嘉辉(持股数量为9,791,964股)系公司董事,股东李江(持股数量为8,310,028股)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宾建存(持股数量为8,206,222股)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述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8、《关于批准与李建湘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9,718,9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6,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3%。

  股东李建湘(持股数量为55,054,624股)拟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股东李江(持股数量为8,310,028股)、宾建存(持股数量为8,206,222股)、李清(持股数量为6,670,970股)、张良(持股数量为4,130,429股)系李建湘之亲属,上述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9、《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9,718,9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6,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3%。

  股东李建湘(持股数量为55,054,624股)拟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股东李江(持股数量为8,310,028股)、宾建存(持股数量为8,206,222股)、李清(持股数量为6,670,970股)、张良(持股数量为4,130,429股)系李建湘之亲属,上述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李建湘先生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9,718,9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6,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3%。

  股东李建湘(持股数量为55,054,624股)拟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股东李江(持股数量为8,310,028股)、宾建存(持股数量为8,206,222股)、李清(持股数量为6,670,970股)、张良(持股数量为4,130,429股)系李建湘之亲属,上述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49,718,9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6,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3%。

  股东李建湘(持股数量为55,054,624股)拟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股东李江(持股数量为8,310,028股)、宾建存(持股数量为8,206,222股)、李清(持股数量为6,670,970股)、张良(持股数量为4,130,429股)系李建湘之亲属,上述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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