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接到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和汇”)的函告,获悉鹏欣集团及拉萨和汇于近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并办理了相关股权质押手续。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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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至本公告日,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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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数据》;
(二)《告知函》;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