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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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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编号:临2018-160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1月23日,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2018年部分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报告

  根据公司2018年1-9月份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实际状况,公司拟调整2018 年部分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方交易定价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交易时,公司董事包启发、刘璐、陈明、徐军、王斐、孙剑锋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2018年部分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编号:临2018-161)。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6票。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报告

  为有效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航空”或“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㈠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具体发行规模由董事会或获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㈡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期数和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2、发行对象: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㈢债券期限

  不超过5年(含5年)。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㈣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㈤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不向发行人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㈥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将由天津航空与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㈦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

  本次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每年付息一次。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㈧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㈨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天津航空资信状况良好。2018年7月26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发布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18】100978号),维持天津航空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㈩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另行授权人士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有效期至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之日后24个月止,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之日后24个月止。如果公司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天津航空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核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天津航空可在该等批准/核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置换存量有息债务和补充天津航空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另行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本次发行天津航空公司债券授权事宜

  根据天津航空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天津航空公司债券相关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而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专门人员,根据需要及市场条件,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决定发行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机构规则的要求,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对象、票面利率、发行时机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挂牌申报事宜;

  3、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挂牌转让上市的申报材料;

  4、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登记、备案等手续;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挂牌、集中存管、登记、付息及赎回等相关事宜;

  6、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7、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同意董事会转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及具体经办人员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8、前述“本次发行天津航空公司债券授权事宜”第5项之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期间有效,其余各项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控股子公司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编号:临2018-162)。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报告

  为提高海航控股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短期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海航控股(含控股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以实际操作为准)新增使用累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短期收益,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并披露了《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且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较为完善,能有效规避理财风险,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编号:临2018-163)。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18-165)。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编号:临2018-161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部分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人回避事宜

  因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系公司重要股东,交易对方受海航集团控制,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公司董事包启发、刘璐、陈明、徐军、王斐、孙剑锋已回避表决。

  ●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方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2日和2018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协议的报告》,相关公告已于2018年3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文汇报》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为提高运力水平,扩大业务规模,2018年1-9月,根据实际运力需求,公司与香港航空有限公司、香港快运航空有限公司、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长江租赁有限公司、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以租赁的方式保持运力引进。同时,由于公司机队规模的扩大及飞机利用率的提高,与航空客运相关的其他辅助业务需求量也相应增大。根据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实际状况,公司拟调整2018年部分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㈠关联交易金额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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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㈡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公司董事包启发、刘璐、陈明、徐军、王斐、孙剑锋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甘肃海航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徐霖,经营范围:餐饮服务;航空食品、工艺礼品生产加工、销售及配送;日用品销售及配送;保洁、洗涤服务;农副土特产品、粮油、蔬菜、水果、畜禽、乳制品、水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中西式糕点(含裱花蛋糕)、副食、特殊餐、预包装及散装食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委托加工;农牧业种植养殖;仓储服务;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46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胥昕,经营范围:航空、通用航空产业、旅游业、文化产业、酒店、金融企业的投资及投资管理;酒店管理;会展服务;代订车船机票;商务信息咨询(证券、期货、认证咨询除外),市场营销策划,网站开发,网络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许可审批项目除外)、通讯设备(许可审批项目除外)、工艺品的销售。

  3、海爱普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正,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系统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票务代理;航空机票销售代理;企业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文具用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工艺品、家用电器、计算机、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服装、鞋帽、卫生间及厨房用品、化妆品、摄影器材、玩具、仪器仪表、机械设备、软件及辅助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家具、水果、花卉;出租商业用房;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会议服务;旅游信息咨询;出版物零售;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海航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高峰,经营范围:民用航空器、航空器材、机械电子设备、车辆及零部件、医疗器械、电力设备、电气设备、贵金属、金属及其制品、食品、酒类、饮料、茶叶、纺织品、服装、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工艺品、家具、家电、酒店用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文化印刷品、救生消防设备及用品、船舶物资、建筑材料及设备的批发、零售、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粮食收购、批发、零售;供应链管理服务;仓储及物流服务(除危险品);橡胶、矿产品、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食用植物油、农产品的批发、零售、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计算机软硬件及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维修保养、销售及安装,物业服务,采购招标代理业务,职业技能培训,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与资产管理除外),人力资源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快递服务,房屋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及维护,建筑装饰及装修,废旧物资回收及销售。

  5、海航旅游管理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昕杨,经营范围:消费信息、经济信息的采集和提供,投资管理,消费卡、权益卡业务及其配套业务,网络销售及配套服务,电子、机电、通讯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办公用品、建筑装潢材料、日用百货、计算机零配件的批发与零售,广告发布与媒介代理,旅游差旅规划服务,房地产投资。

  6、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8.11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廖虹宇。经营范围:海口美兰机场运行业务和规划发展管理;航空运输服务;航空销售代理;航空地面运输服务代理;房地产投资;机场场地、设备的租赁;仓储服务;日用百货、五金工具、交电商业、服装、工艺品的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水电销售,车辆维修,职业培训,劳务输出,提供住宿及餐饮服务。

  7、海南博鳌机场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胡文泰,经营范围:机场投资、控股,机场改造;机场运营管理与国内外航空运输有关的地面服务以及相关项目的投资;国内外航空运输业务的技术合作、咨询、服务;货物仓储(危险品除外)、包装、装卸、搬运业务;机场商业、临空产业的投资、管理;机场管理咨询服务;国内航线客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危险品除外);航空信息技术和咨询服务;货物的包装、装卸、搬运业务;出租候机楼内的航空营业场所、商业和办公场所并提供综合服务;商业零售;对机场场地、设备的租赁;车辆及设备出租、修理,停车场经营项目;旅客班车的运营项目;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和代理;广告的经营项目;行李打包经营项目;机场贵宾有偿服务项目;饮品、预包装食品零售,日用百货、五金工具、交电商业、服装销售、工艺品销售、水电销售。

  8、海南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林长青,经营范围:生产供应机上餐食、点心、饮料、鲜果、茶水、旅客日用纪念品、经营快餐餐厅、咖啡厅,月饼和学生营养餐、土特产品、熟食制品、食品、副食品、工艺品、机供品代收、代领、保管以及保洁服务,农副产品收购、销售。

  9、海南美亚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75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姚太民,经营范围:为美兰机场提供加油服务;房地产投资开发;工业高科技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旅游业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进出口贸易;车辆维修,汽车装饰,车辆清洗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服务;石油及其制品、煤油、汽油、柴油、溶剂油、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燃料油、润滑油、石油芳烃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业务;化工原料及产品(专营除外)、普通机械、建材、交电商业、装饰材料、仓储服务、土地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矿产品(专营除外)、工艺品的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卷烟,雪茄烟的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保健食品、酒、加油充值卡、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的销售。

  10、海南新生飞翔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12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魏霆,经营范围: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国际航线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设计、制作、发布、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企业形象策划,网络工程,网站开发,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含因特网信息服务,不含电话信息服务),机电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零配件、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办公用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化妆品、香水、礼品、工艺品、汽车、两轮摩托车、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品的销售,进出口贸易,旅游项目的开发及咨询服务,票务代理服务。

  11、金鹿(北京)公务航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28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徐立冬,经营范围:甲类:通用航空包机飞行、医疗救护;乙类:航空器代管;道路货物运输;维修民用航空器机体;会议服务;销售工艺美术品(不含文物)、化妆品、机械设备、日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数据存储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2、金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25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延刚,经营范围:国内航空旅客运输业务,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货邮运输业务,国内空运货运销售及地面代理、地面配送,货物仓储(除危险品),货运、物流业务咨询及相关业务,进出口业务,自有设备、自有航空器租赁,自有航空器及部件维修业务,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用电器、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化妆品、日用百货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旅行社业务,与航空运输服务相关的服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3.15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晓东,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公务机出租飞行、医疗救护飞行(不含诊疗活动)、航空器代管和直升机引航作业业务;保险兼业代理;销售工艺美术品、机械设备、化妆品、日用品、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利用飞机模拟机提供训练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4、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4.92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蒲明,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至周边国家的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代理:货物运输保险(以上范围按许可证核定的有效期限和范围从事经营); 航空公司间的代理业务;与航空运输业务有关的服务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销售: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工艺品(文物、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设计、制作、发布广告;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传统人寿保险、保险兼业代理(以上保险类经营范围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礼品销售;景点及演出门票代售;酒店代订;汽车租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出租客运和道路客货运输经营);食品经营(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5、满洲里西郊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95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牛嵩学,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航空意外伤害保险 一般经营项目:机场营运;机场建设;国内、国际航线航空客货运输销售代理;航空维修;烟酒饮料、食品、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服装、鞋帽、书刊销售;广告代理、餐饮服务,提供停车场地、房屋场地出租服务,航空快递、道路客货运输服务(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机场至市区客运业务、广告发布,农产品、肉类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国际贸易、仓储服务(除危险品)。

  16、内蒙古空港航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勇,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餐饮管理、餐饮服务、航空食品生产加工、供应机供品供应(以上项目凭许可证经营);工艺美术品、日用品的销售;保洁服务、洗涤服务;生产(加工)销售中西式糕点(含裱花蛋糕)、航空食品;销售预包装食品(凭许可证经营)、新鲜水果、新鲜蔬菜、快餐盒饭(凭许可证经营)、热饮(凭许可证经营);仓储保管(不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食品配送服务(凭许可证经营);搬运服务;农副产品加工及销售;粮油食品的销售(凭许可证经营)。

  17、瑞港国际机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73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贞,经营范围:为国内外航空运输企业、过港和转港旅客提供过港及地面运输服务;出租候机楼内的航空营业场所,商业和办公场所并提供综合服务;建设、经营机场航空及其辅助房地产设施业务;货物仓储(危险品除外)、包装、装卸、搬运业务;在本机场范围内为航空公司或旅客等提供航空油料、五金工具、交电产品、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杂志销售、车辆维修、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商业信息咨询及管理服务,场地租赁,会议会展服务,进出口贸易,办公用品、装饰品、烟、酒、食品、水产品、保健品、文体用品、计算机软件、数码电子产品、音像制品的销售,物业管理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航空科技馆的经营,科技培训服务,票务代理服务,纪念品设计、制作及销售,游乐场所经营,医疗服务。

  18、SR Technics Switzerland Ltd.:注册资本6,000万瑞士法郎,法定代表人Walschot Franciscus, Kussmann Sven以及Lenz Jean-Marc,经营范围:飞机维修,包括发动机维修,附件修理,飞机大修及航线修理,飞机执照培训等相关飞行维修业务。

  19、天津云商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喻龑冰,经营范围:一般航空进、出、转口;仓储服务;快递业务;装卸搬倒服务;仓储设施建设经营;经济信息咨询;办公房舍、停车场租赁;地勤服务(货邮保障服务)及相关代理服务作业;保税仓储及相关运输服务;海上、陆路、航空国内、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报检;国际贸易及相关简单加工;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研发、销售、租赁、推广、安装及转让;系统集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及施工;网站开发、设计、运营管理;通讯器材、家用电器、厨房用品、家具、金属材料、电线电缆、五金交电、计算机软硬件、食品、钢材、汽车、珠宝首饰、电子产品、日用百货、母婴用品、化妆品、箱包、出版物、初级农产品、针纺织品、摩托车零配件、机械设备、文体用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水产品的批发兼零售及上述商品的网上销售(不含金融业务);生熟毛皮销售;供应链管理;数据储存、处理及分析服务;市场调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宜昌三峡机场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声标,经营范围:国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内容经营;未取得相关有效许可或批准文件的,不得经营)。

  21、宜昌三峡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77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徐佐强,经营范围:机场营运;机场建设;国内、国际航线航空客货运输销售代理;航线维修;广告服务;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服装、鞋帽销售;停车场、航空快递服务;仓储服务(不含石油、成品油、危险爆炸及国家限制经营品种仓储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不含木材);票务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下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内容经营;未取得相关有效许可或批准文件的,不得经营:中餐;公开发行的国内版图书、报刊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

  22、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1.85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卓逸群,经营范围:市政基础设施租赁;电力设施和设备租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和设备租赁以及新能源、清洁能源设施和设备租赁;水务及水利建设投资;能源、教育、矿业、药业投资;机电产品、化工产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文体用品、针纺织品、农副产品的批发、零售,租赁业务的咨询服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与服务。

  23、北京京旅盛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方敏,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4、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0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汤亮,经营范围: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5、海航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8.4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徐洲金,经营范围:金融信息咨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金融软件的技术开发(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金融信息数据处理(不含限制项目);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财务顾问、财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6、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3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曩麒,经营范围:旅游管理服务、利用自有媒介(场地)发布各类广告、设计、制作广告;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以上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商场;黄金饰品、百货、纺织品、摩托车、普通机械、电器设备、塑料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专控除外)、日用杂品(烟花爆竹除外)、金属材料(专控除外)、五金交电、钻石、珠宝、建筑材料、建材管件、板材、厨卫设备、装饰材料、油漆、涂料、灯具、电料、园艺盆景、各类家俱、装饰设计、汽车配件的销售、柜台租赁;渭河大桥收费;摄影冲印服务;服装鞋帽、日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专控除外)、农副产品(除粮棉)、洗涤化妆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花卉;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以下限分支经营)罐头、糖果、食用油、速冻食品、乳制品、生熟肉制品、糕点、蔬菜、面食小吃;现场制售面包、西点、糕点、面食、熟肉、烟(限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7、海航旅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赵权,经营范围:旅游项目投资和管理,投资咨询(涉及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基金等前置许可的项目除外),商务信息咨询,财务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企业营销策划,翻译服务,会议服务(不含旅行社业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

  28、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34.80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汤亮,经营范围: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目策划,财务顾问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交通能源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开发,航空器材的销售及租赁业务,建筑材料、酒店管理,游艇码头设施投资。

  29、海南海航国际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43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宋翔,经营范围:酒店管理及咨询服务,旅游项目开发,企业管理,物业服务,劳务服务(不含经纪);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和系统集成的开发,信息技术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网络销售客房,餐饮服务,票务服务;日用品、纺织品、床上用品、服装服饰、食品、预包装食品、水产品、酒类产品、非酒精类饮料、音响设备、消防设备、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厨房设备、体育健身器材及设备、家具、卫生洁具、花卉、电器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建筑防水材料、水泥制品、保温防腐氧涂料、保温隔热材料、防水防漏材料、电动车批发、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酒店用品、陶瓷制品、金属及不锈钢制品、清洁设备及药剂(不含危险品)、办公用品、印刷品的批发。

  30、聚宝互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1.58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夏骜毖,经营范围:基础软件开发、应用软件开发(不含医用软件开发)、软件推广及咨询;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网上经营贸易。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以外的内容);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

  31、天津燕山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彭鹏,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投资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及规划;财务顾问;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2、易生金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1.21亿人民币,法人代表祝捷,经营范围:项目投资; 投资管理; 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 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3、长江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7.9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邢明月,经营范围: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自有公共设施、房屋、桥梁、隧道等不动产及基础设施租赁;根据承租人的选择,从国内外购买租赁业务所需的货物及附带技术;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投资管理;财务顾问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对交通、能源、新技术、新材料及游艇码头设施进行投资;酒店管理;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4、天津货运航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于文勇,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货邮运输业务;国内空运(航空)货运销售及地面代理;地面配送;货物仓储;货运、物流业务咨询及相关业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保险兼业代理;自有设备、自有航空器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5、扬子江航空货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毅,经营范围:航空货运产业投资;投资咨询与服务;普通货物运输;国内、国际货运代理;货运、物流业务咨询及相关业务;进出口业务;国际货物中转、分拨;航空器及部件维修咨询业务;航空器租赁;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系统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农副产品、生鲜产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酒类、饮品、保健食品、母婴用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珠宝首饰、厨房用具、数码电子产品、日用百货、化妆品、箱包、药品、服装、皮具、针纺织品的批发兼零售及网上销售(不含金融业务);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及危险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6、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包启发,经营范围:航空运输相关项目的投资管理;资本运营管理,资产受托管理,侯机楼服务和经营管理。

  37、海航货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马志敏,经营范围:国际、地区和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含航空、路运、海运及其它方式的用揽货、订舱、仓储、中转、装卸、集散、提货、集装箱拼装拆箱、货物包装、地面运输及派送、国际国内快递业务、短途运输服务和运输咨询业务)、第三方物流设计与实施、货运电子商务、计算机及技术开发,商品代购、代销、自销,农副产品的代购、代销,培训咨询服务,代理报关业务,土特产品销售。

  38、唐山三女河机场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34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叶兴,经营范围:机场运营管理服务及相关咨询;对机场建设进行的非金融性投资及咨询;货物仓储服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需办理许可的项目除外);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机械设备、办公设备租赁;普通房屋租赁;汽车租赁;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9、潍坊南苑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任明琦,经营范围:机场经营管理,停车服务、广告代理、广告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0、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9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峰,经营范围:航空运输;航空维修和服务;机上供应品;与航空运输相关的延伸服务;机场的投资管理;候机楼服务和经营管理,酒店管理。

  41、海航食品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曩麒,经营范围:食品企业投资管理;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由于公司机队规模的扩大及飞机利用率的提高,与航空客运相关的其他辅助业务需求量也相应增大。2018年1-9月,公司与关联方关于飞机租赁的详情如下:

  ■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公允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有市场价的参照现行市场价格定价,无市场价的双方按市场原则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方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生产性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方交易定价原则。公司董事会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全部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㈠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㈡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㈢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㈣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编号:临2018-162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特别风险提示

  该事项尚需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以及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的核准后实施。

  为有效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航空”或“发行人”)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一、关于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认真自查、逐项论证,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航空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㈠发行主体

  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㈡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具体发行规模由董事会或获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㈢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期数和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2、发行对象: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㈣ 债券期限

  不超过5年(含5年)。

  ㈤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㈥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不向发行人股东优先配售。

  ㈦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将由天津航空与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㈧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

  本次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每年付息一次。

  ㈨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㈩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天津航空资信状况良好。2018年7月26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发布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18】100978号),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十一)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二)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涉及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另行授权人士确定。

  (十三)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有效期至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之日后24个月止,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之日后24个月止。如果公司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天津航空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核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天津航空可在该等批准/核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十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置换存量有息债务和补充天津航空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另行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三、本次发行天津航空公司债券授权事宜

  根据天津航空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天津航空公司债券相关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而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专门人员,根据需要及市场条件,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决定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㈠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机构规则的要求,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对象、票面利率、发行时机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㈡聘请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挂牌申报事宜;

  ㈢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挂牌转让上市的申报材料;

  ㈣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登记、备案等手续;

  ㈤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挂牌、集中存管、登记、付息及赎回等相关事宜;

  ㈥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㈦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同意董事会转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及具体经办人员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㈧前述“本次发行天津航空公司债券授权事宜”第(五)项之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期间有效,其余各项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备查文件

  海航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编号:临2018-163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报告》,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新增使用累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㈠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海航控股作为民航运输企业在日常经营中保持大量现金流,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提高短期财务投资收益,提升公司价值,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充分利用不超过50亿元闲置资金购买风险可控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由于50亿元投资额度是否足额使用尚存在不确定性,且该投资额度是长期性的资金安排,具体使用要结合投资标的实际情况及公司资金状况合理安排,且以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为前提,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

  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拟根据市场贴现利率及资金情况分笔操作,上述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是否足额使用尚存在不确定性,且该投资额度是长期性的资金安排,具体使用要结合投资标的实际情况及公司资金状况合理安排。

  ㈢理财产品的期限

  理财产品的期限自购买日起不得超过一年(以实际操作为准)。

  ㈣购买理财产品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等)。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㈤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㈥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购买理财产品。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作为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三、购买理财产品的要求

  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购买理财产品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四、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海航控股作为民航运输企业在日常经营中保持大量现金流,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提高短期财务投资收益,提升公司价值,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充分利用不超过50亿元闲置资金购买风险可控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由于50亿元投资额度是否足额使用尚存在不确定性,且该投资额度是长期性的资金安排,具体使用要结合投资标的实际情况及公司资金状况合理安排,且以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为前提,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公司拟使用累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额度(如足额购买)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2.53%,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剔除永续债)比例为7.7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以及《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对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权限、执行程序、账户管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委托理财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为防范风险,公司安排专职人员对理财项目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投资流动性和资金的安全。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含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发生额共计为0亿元人民币,已到期收回3亿元人民币。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报告》,并对公司经营情况、内控制度和审批程序等进行了必要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短期收益,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㈡公司已制定并披露了《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且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较为完善,能有效规避理财风险,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公司的部分闲置资金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短期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目录

  ㈠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㈡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㈢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编号:临2018-164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1月23日,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报告:

  一、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报告

  为提高海航控股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短期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新增使用累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编号:临2018-163)。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公告编号:2018-165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1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10日

  至2018年12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等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11月2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11月2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21日、2018年11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18-157)、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 2018-160)。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海航集团有限公司、长江租赁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股东持股东有效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持股权有效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须持股权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于2018年12月9日17:00前到海航大厦5层西区进行登记,传真及信函登记需经我司确认后有效。

  六、 其他事项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5层西区

  联系电话:0898-66739961

  传真:0898-66739960

  电子信箱:hhgfdshmsbgs@hnair.com

  邮编:570203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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