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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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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境外证券投资获政策支持

  (上接A01版)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唐文弘介绍,商务部正在会同上海市认真研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相关工作,鼓励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在推进投资和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方面大胆创新探索,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唐文弘表示,《若干措施》一是推进简政放权,既有“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人才中介机构等方面的资质限制”这类降低准入门槛的措施,也有“授予自贸试验区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管理权限”这类向地方下放权限的措施。二是做好监管和服务。如在进一步简化保险分支机构行政审批的同时,建立完善自贸试验区企业保险需求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开展创新探索。比如,开展国际铁路运单物权凭证功能的研究和探索,促进中欧班列业务发展,希望自贸试验区的探索能够填补国际陆路运输规则空白。

  分享优秀企业成长红利

  “目前,个人投资境外证券主要有五种渠道。”中原证券研究所所长王博表示,一是通过购买券商或基金公司发行募集的相关QDII基金及资产管理计划,或是通过拥有QDII牌照的信托公司进行境投资;二是个人拥有金融资产达到300万元,可以通过持有QDIE牌照的机构进行境外投资;三是境外直接投资(ODI),境内个人先在境内设立企业,再以企业的名义进行境外直接投资;四是借助“沪港通”“深港通”及未来的“沪伦通”机制购买境外股票;五是试点区域,如自贸区等。

  恒丰泰石资本总经理韩玮表示,相关措施的推出是资本市场利用好自贸区这块改革开放的试验田,深化资本市场的改革创新、扩大对外开放程度的重要步骤。可以进一步激励我国资本市场尽快弥补各方面短板,加速与国际接轨。

  “《若干措施》出台有利于个人投资者获得直接进行境外投资的合法、安全通道,有利于满足个人投资者进行全球资产配置的需要,使个人投资者能够分享全球最优秀企业的成长红利。”韩玮表示。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卞永祖认为,由于在交易时间、制度、语言等方面与境内投资存在不同,估计将会对投资者资金实力、风险承受能力设定一定的门槛,也可能会要求投资者提供资金来源、语言能力提供相关证明。

  对于个人投资者需要符合的条件,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预计,自贸区符合条件的境内个人进行境外证券投资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具备一定的海外金融基础知识。其次,资金门槛将会参考深港通、沪港通的要求,限于证券账户、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第三,加强投资者风险教育,在充分评估个人投资者的风险承受力以及交易风险后,投资经验将会针对具有两年及两年以上交易经验的个人投资者。

  在招商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谢亚轩看来,股票是风险资产,有一定的信息不对称。距离越远、信息不对称越强,多数个人在选择股票的时候其实是有本土偏好的。但是有少数个人投资能力、信息分析能力非常强,具有很高的风险承受能力,这个制度使得这样一些人有了这样选择的自由。投资者要加强对相关市场的研究,不能“赔”在不了解规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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