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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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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弘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0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廷昌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4人,独立董事张阳先生、蒋建华女士因公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顾昆根先生、徐习洪先生、赵琨女士因公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王翠女士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姜琳先生、财务负责人连丹女士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投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批准与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批准与江苏一带一路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需逐项表决,已逐项披露每个子议案表决结果。

  2、议案1-12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议案2、3、6、7、8、1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爱涛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不计入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张秋子、祝静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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