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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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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9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丰山集团”)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过2018年11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本金保障型收益型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人民南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大丰营业部”)签订了《华泰证券聚益第18832号(黄金期货)收益凭证产品认购协议(产品代码:SDM832)》,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华泰证券聚益第18832号(黄金期货)收益凭证【SDM832】。

  以上理财产品的详细内容如下:

  ■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产品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理财产品金额、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余额为6,000 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2日

  ●备查文件

  1、《华泰证券聚益第18832号(黄金期货)收益凭证产品协议书(产品代码:【SDM832】)》、《华泰证券聚益第18832号(黄金期货)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0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丰山集团”)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过2018年11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货币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自有资金专用账户。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与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签订了《华泰紫金货币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出资4,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华泰紫金货币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以上理财产品的详细内容如下:

  ■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产品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理财产品金额、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自有资金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余额为 4,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2日

  ●备查文件

  1、《华泰紫金货币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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