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18-062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6日以专人派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投资建设“汽车精密零部件项目(一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建设“汽车精密零部件项目(一期)”,项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涡轮增压器核心零部件及新能源汽车铝合金结构件等;并同意授权董事长曹余华在项目投资总额及建设许可范围内办理后续与项目投资建设相关的所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新建“汽车精密零部件项目(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
特此公告。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18-063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新建“汽车精密零部件项目(一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新建项目概述
1、为进一步夯实战略发展规划、完善产业链布局、并利用公司已积累的各类优势逐步切入新能源汽车领域,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投资建设“汽车精密零部件项目(一期)”,该项目位于公司于2018年3月通过招拍挂方式购买的坐落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与杜巷路交叉口东南侧的土地上(土地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临时公告编号为2018-019),项目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汽车精密零部件项目(一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满足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建设“汽车精密零部件项目(一期)”,并同意授权董事长在项目投资总额及建设许可范围内办理后续与项目投资建设相关的事宜。本次投资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构成关联交易,亦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单位: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主要产品:汽车涡轮增压器核心零部件及新能源汽车铝合金结构件等。
(3)项目建设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与杜巷路交叉口东南侧。
(4)项目投资内容:综合车间、生产线、机器设备等。
(5)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不超过3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6)项目实施进度:本项目目前已进行了前期施工准备,预计建设周期为1-1.5年。
三、本次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建设“汽车精密零部件项目(一期)”,主要致力于主营业务的规模扩产、技术升级和新领域拓展,力争在做大做强现有业务的同时,布局新能源汽车业务领域,以不断提升行业技术水平、紧扣市场需求、实现产业延伸升级,此举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布局和长远发展目标,对于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
四、可能存在的风险
1、新建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如未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预计增量收入、增量利润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该项目的实施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投资支出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或负债增加导致相关财务风险的增加。
鉴于项目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