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源”)的一致行动人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兴”)通知,获悉鑫源兴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补充质押,并办理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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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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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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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补充质押);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延期购回);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