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1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九有股份 编号:临2018-060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大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余公(经)冻财字[2018]11686号】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8司冻395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被轮候冻结的具体情况

  冻结机关: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

  被冻结人: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

  冻结股份数量:101,736,904股(其中:101,730,000股已质押)

  冻结股份:无限售流通股

  冻结起始日:2018年11月21日

  冻结终止日:冻结期限为2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盛鑫”)持有公司股份101,736,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6%;累计质押股份10,173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占公司总股本的19.06%;本次司法轮候冻结后,天津盛鑫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为101,736,904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9.06%。

  二、大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原因

  根据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余公(经)冻财字[2018]11686号】,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轮候冻结了天津盛鑫持有公司的股份101,736,904股。

  三、大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影响分析

  公司大股东天津盛鑫持有公司的101,736,904股权此前已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冻结(详见公司临 2018-028号公告),被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和大连市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轮候冻结(详见公司临 2018-052号、临 2018-057号公告)。

  此次被轮候冻结事项对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行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