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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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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竞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5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竞拍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通过竞拍,以人民币55,800万元竞得位于福田区梅林路与中康路交汇处的“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本次实际竞拍价格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情况概述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的竞拍,授权公司董事长以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价格参与本次土地使用权竞买。如竞拍成功,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0月31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拟参与“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竞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4)。

  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通过竞拍,以人民币55,800万元竞得位于福田区梅林路与中康路交汇处的“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本次实际竞拍价格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近日,公司与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公司将与深圳市福田区科技创新局签订《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并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管理局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方情况

  1、土地受让方: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土地出让方: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管理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宗地代码:440304001002GB00175

  2、宗地编号:B405-0264

  3、土地位置:福田区梅林路与中康路交汇处

  4、准入行业类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土地用途:商业性办公用地

  6、土地面积(平方米):7193.57

  7、总建筑面积(平方米):57,550

  8、出让价款(万元):55,800

  9、土地使用年期(年):30

  (二)其他事项

  本宗地项目建成后,15000平方米办公用房按成本价移交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产权归政府;15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含站务用房)无偿移交政府,产权归政府;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除需移交的部分外均限自用,允许抵押但不得转让,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参与并竞得“全球智能芯片创新中心”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是为构建集研发、设计、转化于一体的集成电路产业体系,打造成为全球领先的芯片设计、软件开发及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与应用示范基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必要的保障,增强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同时为深圳市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该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6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暂未开庭审理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2018)粤03民初3258号、(2018)粤03民初3259号、(2018)粤03民初3260号、(2018)粤03民初4049号、(2018)粤03民初4208号、(2018)粤03民初4209号等6个诉讼案件中公司为原告方,(2018)京73民初985号诉讼案件中公司为被告方之一。

  ●累计涉案的金额:人民币38,800万元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顶科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含子公司)近12个月内未披露的累计发生的涉及诉讼事项进行了统计,诉讼金额合计人民币38,800万元(其中,案件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诉讼费等)。现将有关诉讼案件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表

  ■

  二、诉讼案件主要情况

  (一)(2018)粤03民初3258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立微”);

  被告二: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芯”)

  2、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已获得专利号为ZL201410204545.4的发明专利授权,思立微和鼎芯未经汇顶科技许可,制造、销售某款电容指纹芯片产品落入汇顶科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侵犯汇顶科技的合法权益。

  3、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思立微、鼎芯立即停止侵犯汇顶科技第ZL201410204545.4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使用、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

  (2)判令思立微、鼎芯立即销毁侵权产品;

  (3)判令思立微、鼎芯赔偿损失人民币7,000万元,以及汇顶科技为制止侵权行为而花费的合理费用50万元;

  (4)判令思立微、鼎芯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4、案件进展情况

  本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2018)粤03民初3259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已获得专利号为ZL201410105847.6的发明专利授权,思立微和鼎芯未经汇顶科技许可,制造、销售某款电容指纹芯片产品落入汇顶科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侵犯汇顶科技的合法权益。

  3、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思立微、鼎芯立即停止侵犯汇顶科技第ZL201410105847.6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制造、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

  (2)判令思立微、鼎芯立即销毁侵权产品;

  (3)判令思立微、鼎芯赔偿损失人民币7,000万元,以及汇顶科技为制止侵权行为而花费的合理费用50万元;

  (4)判令思立微、鼎芯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4、案件进展情况

  本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2018)粤03民初3260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已获得专利号为ZL201720925097.6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思立微和鼎芯未经公司许可,制造、销售某款电容指纹芯片产品落入汇顶科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侵犯汇顶科技的合法权益。

  3、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思立微、鼎芯立即停止侵犯汇顶科技第ZL201720925097.6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制造、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

  (2)判令思立微、鼎芯立即销毁侵权产品;

  (3)判令思立微、鼎芯赔偿损失人民币7,000万元,以及汇顶科技为制止侵权行为而花费的合理费用50万元;

  (4)判令思立微、鼎芯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4、案件进展情况

  本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四)(2018)粤03民初4049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深圳市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已获得专利号为ZL201821077979.2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三被告未经公司许可,实施上述专利,包括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屏下光学指纹识别模组及其镜头组件以及光学模式指纹识别芯片落入汇顶科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侵犯汇顶科技的合法权益。

  3、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犯汇顶科技第ZL201821077979.2号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

  (2)判令三被告立即销毁被控侵权产品;

  (3)判令被告一、二连带赔偿汇顶科技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以及汇顶科技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人民币50万元(截止一审判决作出之日止);

  (4)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

  4、案件进展情况

  本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五)(2018)粤03民初4208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深圳市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已获得专利号为ZL201820937410.2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三被告未经公司许可,实施上述专利,包括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屏下光学指纹识别模组及其镜头组件以及光学模式指纹识别芯片落入汇顶科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侵犯汇顶科技的合法权益。

  3、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犯汇顶科技第ZL201820937410.2号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

  (2)判令三被告立即销毁被控侵权产品;

  (3)判令被告一、二连带赔偿汇顶科技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以及汇顶科技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人民币50万元(截止一审判决作出之日止);

  (4)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

  4、案件进展情况

  本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六)(2018)粤03民初4209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深圳市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已获得专利号为ZL201821220420.0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三被告未经公司许可,实施上述专利,包括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屏下光学指纹识别模组及其镜头组件以及光学模式指纹识别芯片落入汇顶科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侵犯汇顶科技的合法权益。

  3、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犯汇顶科技第ZL201821220420.0号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

  (2)判令三被告立即销毁被控侵权产品;

  (3)判令被告一、二连带赔偿汇顶科技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以及汇顶科技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人民币50万元(截止一审判决作出之日止);

  (4)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

  4、案件进展情况

  本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七)(2018)京73民初985号侵害发明专利纠纷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指纹卡有限公司

  被告一: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北京市泰龙吉贸易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FPC诉称其于2017年4月5日获得专利号为201480037088.2的中国发明专利授权,二被告未经其许可,实施上述专利,包括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及使用落入原告的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的芯片、组合模块以及手机产品。

  3、原告诉讼请求

  (1)责令第一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申请号为“201480037088.2”,名称为“指纹感测系统和方法”的中国发明专利的侵权,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及使用落入原告发明专利保护范围内的芯片及其组合模块,并停止使用原告已获得专利权的方法;销毁库存产品以及相关附图、专用设备、模具等,并删除及销毁与上述芯片有关的的所有宣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纸质与电子形式的资料。

  (2)责令第二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与许诺销售带有侵权芯片的产品,并销毁库存产品以及删除和销毁上述芯片的所有宣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纸质与电子形式的资料。

  (3)责令第一被告支付侵权损失费2,400万人民币以及额外支付原告在阻止侵权中所产生的合理开支100万人民币,共计2,500万人民币。

  4、案件进展情况

  本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汇顶科技已于2018年9月1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递交专利无效宣告请求,针对专利号201480037088.2的发明专利提出无效请求。汇顶科技已于2018年9月14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关于该项涉案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

  三、关于涉诉专利技术的说明

  (2018)粤03民初4049号、(2018)粤03民初4208号、(2018)粤03民初4209号等3个诉讼案件所涉的屏下指纹识别技术汇顶科技最早于2017年2月份在西班牙巴塞罗那举行的2017年世界移动通信大会上首次发布,产品在2018年上半年开始被国内主流手机厂商量产商用。汇顶科技一直坚持自主创新的研发道路和持续不断的高额研发投入,已形成良好的技术积累。

  汇顶科技对公司自有技术及专利的保护不会放松,任何厂商有侵犯汇顶科技的知识产权的情形,公司不会排除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因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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