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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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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8 –101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1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1月22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提供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纶复合材料科技(常州)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提供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3、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纶复合材料科技(常州)有限公司向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武进高新区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提供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在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与金融机构确定具体融资事项并签订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参股子公司福建亿光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福建亿光源控股股东苏州亿光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新纶科技共同为福建亿光源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苏州亿光源、深圳鹏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按照出资比例以连带保证的方式为新纶科技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福建亿光源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在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与金融机构确定具体融资事项并签订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4)。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侯毅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确定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提供服务/销售货物等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1,420万元。现根据2018年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新增向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常州英诺)提供其日常经营中所需的工程装修服务交易额度,新增最高额度为300万元,额度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5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由其对公司年报审计,并对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报告,对关联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报告,上述审计费用不超过190万元。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信息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6)。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关联董事侯毅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19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东莞首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通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常州英诺)、深圳恒益大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祥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总金额不超过3,210万元。董事会同意上述额度预计,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各关联方交易额度及详细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7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保证控股子、孙公司业务运营资金需求,在有效控制风险并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为部分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070万元财务资助。

  具体资助额度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确定2019年度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8号)。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下属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确保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地发展,公司预计2019年度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包含现有担保额度展期及新签订担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额度,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在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后,根据实际需要,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子公司担保额度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9),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0)。

  十、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1),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12号)。

  十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2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2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16日以电话通知、邮件、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继缨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确定公司2018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提供服务/销售货物等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1,420万元。现根据2018年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新增向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常州英诺)提供其日常经营中所需的工程装修服务交易额度,新增最高额度为300万元,额度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公司监事会审查后认为:新增关联交易额度所涉事项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预计占公司年度营收比例不到1%,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5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由其对公司年报审计,并对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报告,对关联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报告,上述审计费用不超过190万元。

  详细信息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6)。

  三、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19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东莞首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通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常州英诺)、深圳恒益大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祥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总金额不超过3,210万元。

  公司监事会审查后认为:公司2019年度拟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全部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预计占公司年度营收比例不到3%,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具体各关联方交易额度及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7号)。

  四、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2019年使用不超过 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8 - 103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资金流动性、增强业务运营及盈利能力,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如下(币种均为人民币):

  1、常州新纶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全资子公司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新纶”)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此授信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相关费用等款项。

  2、新纶复材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全资子公司新纶复合材料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纶复材”) 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为新纶复材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相关费用等款项。

  3、新纶复材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全资子公司新纶复合材料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纶复材”)拟向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武进高新区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为新纶复材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相关费用等款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以上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常州新纶

  被担保人名称: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注册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扬路20号

  法定代表人:侯毅

  注册资本:42,000万元

  经营范围:铝板的制造、销售;新型材料及其衍生产品的研发,聚酯薄膜材料销售;光学胶带、高净化胶带、高净化保护膜、散热膜的制造;先进高分子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功能性薄膜、改性塑料、碳类材料及其它材料制品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常州新纶100%股权,常州新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2018年9月30 日,常州新纶总资产172,718.97万元,负债总额110,592.39万元,净资产62,126.58  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4,143.71万元,净利润8,841.06万元。(未经审计)。

  2、新纶复材

  被担保人名称:新纶复合材料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1日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注册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扬路20号

  法定代表人:傅博

  经营范围:平板显示用、锂电池用薄膜制品,高分子复合材料制品、高性能复合材料制品、光学薄膜、功能性薄膜、碳类材料制品的研发、制造;铝板的制造、销售;聚酯薄膜、铝塑复合薄膜、环烯烃聚合物基功能性薄膜、消影膜、锂电池用极耳和极耳胶片、锂电池隔膜、锂电池用软包装薄膜产品制造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9月30日,新纶复材总资产99,164.16万元,负债总额55,653.72万元,净资产43,510.45万元,2018.1-9月实现营业收入27,975.12万元,利润总额1,618.88万元,净利润1,214.16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担保事项如下:

  ■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相关下属子公司与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条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本次担保为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可直接分享该全资子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额度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与子公司、孙公司之间累计已审批生效中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5.25亿元,占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5.75%;实际已发生担保总额9.49亿元,占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8.45%。如本次董事会所涉担保获批,公司及子公司与子公司、孙公司之间累计已审批生效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7.45亿元(含本次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占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2.35%。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分别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常州新纶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时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新纶复材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时提供总额不超过1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其资金流动性,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该事项有利于常州新纶、新纶复材的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相违背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常州新纶、新纶复材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8 - 104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参股公司福建亿光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亿光源”)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亿光源拟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由福建亿光源控股股东苏州亿光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亿光源”)、新纶科技共同为福建亿光源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相关费用等款项;苏州亿光源、深圳鹏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鹏阔”)按照出资比例以连带保证的方式为新纶科技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亿光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5月26日

  注册资本:1,800万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科技园睿鸿光电科技(福建)有限公司内)

  法定代表人:秦涛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导光板、背光模组及相关零组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纶科技通过控股子公司深圳鹏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3.33%股权,亿光源为公司参股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9月30日,福建亿光源总资产4,408万元,负债总额3,004万元,净资产1,404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841万元,利润总额-178万元,净利润-178万元(未经审计)。

  三、反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担保人名称:苏州亿光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50号

  法定代表人:杨为新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光电产品及零组件;导光板、LCD/LCM模组及相关零组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亿光源是福建亿光源控股股东,苏州亿光源持有其66.67%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9月30日,苏州亿光源总资产11,409万元,负债总额6845万元,净资产4,564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556万元,利润总额941万元,净利润780万元(未经审计)。

  (二)担保人名称:深圳鹏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年05月17日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张屋路口新纶科技厂房2栋4层

  法定代表人: 王军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电子材料的技术开发,生产加工及销售;五金精密加工,组件组装。

  公司持有深圳鹏阔70.20%股权,鹏阔精密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9月30日,深圳鹏阔总资产3,068.50万元,负债总额3,447.11万元,净资产-378.61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收83.46万元,利润总额-298.12万元,净利润-304.50万元(未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担保事项如下:

  ■

  苏州亿光源就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事项如下:

  ■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相关公司与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条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亿光源为公司参股公司,主要是以研发、生产、销售导光板、背光模组及相关零组件,为其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生产经营工作的有序推进,提升融资能力与资金流转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

  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低于1%,且由福建亿光源股东苏州亿光源、深圳鹏阔提供全额反担保,财务及资金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参股公司福建亿光源拟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由其控股股东苏州亿光源及公司共同为福建亿光源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相关费用等款项;福建亿光源股东苏州亿光源、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鹏阔按照出资比例以连带保证的方式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亿光源为公司参股公司,主要是以研发、生产、销售导光板、背光模组及相关零组件,为其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生产经营工作的有序推进,提升融资能力与资金流转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

  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低于1%,且由福建亿光源股东苏州亿光源、深圳鹏阔提供全额反担保,财务及资金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福建亿光源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额度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与子公司、孙公司之间累计已审批生效中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5.25亿元,占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5.75%;实际已发生担保总额9.49亿元,占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8.45%。如本次董事会所涉担保获批,公司及子公司与子公司、孙公司之间累计已审批生效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7.45亿元(含本次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占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2.35%。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8 - 105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2018年度业务实际发展需要,提请增加2018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额度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确定公司2018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1,42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本次新增额度为公司新增向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常州英诺)(以下简称“英诺激光”)提供其日常经营中所需的工程装修服务,新增最高额度为300万元,具体新增额度情况如下:

  ■

  二、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1、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Xiaojie Zhao

  注册资本:11364.508200万元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二路8号清溢光电大楼305

  主营业务:激光及智能控制技术的系统解决方案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软件产品开发。(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英诺激光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英诺激光2016年实施股权激励,扣减净利润1,221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侯毅先生兼任英诺激光副董事长,该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英诺激光经营状况良好,市场前景广阔。在与公司的交易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4)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情况

  公司预计2018与英诺激光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依据: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2、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合同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各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额度的有效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英诺激光主要从事激光及智能控制技术的系统解决方案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旨在为英诺激光提供工程装修服务,为英诺激光生产所必须,本次交易具有必要性。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与关联方合作关系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由于涉及金额与业务量均较小,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其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先审核了公司本次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新增关联交易额度所涉事项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预计占公司年度营收比例不到1%,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并同意将《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新增关联交易额度所涉事项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预计占公司年度营收比例不到1%,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并同意将《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6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建于1984年,是国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拥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同时,该事务所业务领域涵盖审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税务咨询、工程咨询等,能够针对公司经营决策和财务管理发表独立意见和建议,促进上市公司的规范化运作。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依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具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能胜任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对我公司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能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勤奋敬业,求真务实,按期保质的完成审计工作,发挥了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合理;为维持公司审计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审议,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同意续聘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由其对公司2018年年报进行审计,并对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报告,对关联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19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8 - 107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2019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关联公司东莞首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首道”)、深圳市通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新源”)分别向公司提供超净清洗服务和物业管理,公司向其销售防静电/洁净室产品。关联公司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常州英诺)(以下简称“英诺激光”)、深圳恒益大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益大通”)、深圳前海祥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祥瑞”)分别向公司采购防静电/洁净室产品/工程管理费/工程装修/场地租赁服务。以上交易事项2019年合同预计金额合计为3,210万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1、东莞首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劳锦泉

  注册资本:260万美元

  注册地:东莞市长安镇振安路安力科技园B8

  主营业务:清洗无尘室衣物(衣服、鞋、帽、手套、抹布、吸塑盘、吸塑盒等)。从事空气净化技术设备及系统设计、净化工程设计及安装;从事制冷设备、五金交电、服装百货、建筑和装饰材料、防静电净化耗材的批发及相关配套业务(不含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有关规定办理)。

  东莞首道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保昇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东莞首道,双方各持股5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友伦在该公司任总经理,该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东莞首道生产经营正常,风险可控,公司与东莞首道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销售防静电/洁净室产品及超净清洗服务,交易金额较小且不存在坏账风险。

  (4)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情况

  公司预计2019年与东莞首道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900万元,其中公司向东莞首道销售防静电/洁净室产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东莞首道为公司提供超净清洗服务,金额不超过700万元。

  2、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Xiaojie Zhao

  注册资本:11364.508200万元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二路8号清溢光电大楼305

  主营业务:激光及智能控制技术的系统解决方案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软件产品开发。(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英诺激光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英诺激光2016年实施股权激励,扣减净利润1,221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侯毅先生兼任英诺激光副董事长,该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英诺激光经营状况良好,市场前景广阔。在与公司的交易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4)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情况

  公司预计2019年与英诺激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600万元。其中,公司向英诺激光销售防静电/洁净室产品/场地租赁/工程管理,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元;提供工程装修,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3、深圳市通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曾胜强

  注册资本:8,700万元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大道西西海岸大厦娱乐室

  主营业务:房地产经纪、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

  通新源物业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2)关联关系说明

  通新源物业成立于2010年,设立目的是通过资源合作,向深圳市南山区政府获得建设用地,用以建设通新源物业股东单位所需的总部和研发中心大楼。该公司除作为建设主体和建成后的物业管理主体外,不对外开展其他业务,公司持有通新源物业30.09%的股份。通新源物业投资建设的深圳南山区创意大厦已于2015年竣工,其中13-16层免费提供给新纶科技使用,公司总部已于2015年9月搬入创意大厦办公。鉴于通新源物业负责创意大厦的物业管理,公司将向其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日常费用。

  公司控股股东侯毅先生目前兼任通新源物业的董事,该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中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通新源物业经营正常,风险可控,公司与通新源物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总部办公区物业管理相关事业,不存在履约风险。

  (4)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情况

  公司预计2019年与通新源物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0万元,通新源物业为公司总部办公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4、深圳恒益大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侯毅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主营业务:投资科技型企业;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

  恒益大通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侯毅先生兼任恒益大通集团董事长,该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恒益大通经营正常,风险可控,公司与恒益大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租赁公司总部办公区部分物业,不存在履约风险。

  (4)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情况

  公司预计2019年与恒益大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公司为恒益大通提供物业租赁服务。

  5、深圳前海祥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傅加林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主营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前海祥瑞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2)关联关系说明

  前海祥瑞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傅加林先生曾于过去十二个月内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该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前海祥瑞经营正常,风险可控,公司与前海祥瑞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租赁公司总部办公区部分物业,且金额较小,不存在履约风险。

  (4)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情况

  公司预计2019年与前海祥瑞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万元,公司为前海祥瑞提供物业租赁服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依据: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2、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合同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各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为关联交易的总有效期限。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东莞首道能为公司客户提供快捷优质的清洗服务,公司向其提供的防静电/洁净室产品是其生产所需的必需消耗品;英诺激光由于扩产需要,需在深圳租赁厂房,公司在光明产业园区的厂房尚有空余,有利于资产盘活,同时英诺激光在生产过程中也需要防静电/洁净室产品作为生产耗材以及工程服务;通新源物业是创意大厦建设方,由该公司负责新纶科技总部办公区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在日常管理与沟通上具有一定的优势;恒益大通以及前海祥瑞在深圳市需要办公场所,公司创意大厦的办公区尚有空余,租出后有利于资产盘活。

  公司与东莞首道、英诺激光、通新源物业、恒益大通、前海祥瑞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作关系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由于涉及金额与业务量均较小,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其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先审核了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拟与东莞首道、英诺激光、通新源、恒益大通、前海祥瑞发生的交易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全部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预计占公司年度营收比例不到3%,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与东莞首道、英诺激光、通新源、恒益大通、前海祥瑞的交易,并同意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拟与东莞首道”、英诺激光(含常州英诺)、通新源”、恒益大通、前海祥瑞发生的交易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全部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预计占公司年度营收比例不到3%,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人在表决过程中进行回避,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与东莞首道、英诺激光、通新源、恒益大通、前海祥瑞的交易,并同意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8 - 108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度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具体如下:

  为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保证控股子、孙公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2019年度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苏州依格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格斯”)、成都新晨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晨新材”)、深圳鹏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阔精密”),以及下属控股孙公司拓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丞股份”)、新纶科技(韩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国新纶”)、新纶科技(日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本新纶”)提供总额不超过41,070万元(本文中币种除特别说明外均为人民币)财务资助,具体资助额度和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对象:苏州依格斯电子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金额:公司向依格斯资助不超过1,780万元。

  财务资助的期限:自协议签署生效日起一年(该笔资金可分批使用,以单笔资金使用时间至协议期限终止日止)。

  资助的方式:借款方式(根据依格斯的实际经营需要分批给付)。

  资金主要用途:该款项主要用于依格斯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率等同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实际申请的贷款利率,每季末结算一次,资金使用费具体按照实际使用金额及使用时间收取。

  约定清偿方式:全部借款在合同期限内分次按期限归还。

  (二)财务资助对象:成都新晨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金额:公司向新晨新材资助不超过31,660万元。

  财务资助的期限:自协议签署生效日起一年(该笔资金可分批使用,以单笔资金使用时间至协议期限终止日止)。

  资助的方式:借款方式(根据新晨新材的实际经营需要分批给付)。

  资金主要用途:该款项主要用于新晨新材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率等同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实际申请的贷款利率,每季末结算一次,资金使用费具体按照实际使用金额及使用时间收取。

  约定清偿方式:全部借款在合同期限内分次按期限归还。

  (三)财务资助对象:深圳鹏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金额:公司向鹏阔精密资助不超过2,490万元

  财务资助的期限:自协议签署生效日起一年(该笔资金可分批使用,以单笔资金使用时间至协议期限终止日止)。

  资助的方式:借款方式(根据鹏阔精密的实际经营需要分批给付)。

  资金主要用途:该款项主要用于鹏阔精密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率等同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实际申请的贷款利率,每季末结算一次,资金使用费具体按照实际使用金额及使用时间收取。

  约定清偿方式:全部借款在合同期限内分次按期限归还。

  (四)财务资助对象:拓丞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金额:公司向拓丞股份资助不超过1,500万元

  财务资助的期限:自协议签署生效日起一年(该笔资金可分批使用,以单笔资金使用时间至协议期限终止日止)。

  资助的方式:借款方式(根据拓丞股份的实际经营需要分批给付)。

  资金主要用途:该款项主要用于拓丞股份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率等同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实际申请的贷款利率,每季末结算一次,资金使用费具体按照实际使用金额及使用时间收取。

  约定清偿方式:全部借款在合同期限内分次按期限归还。

  (五)财务资助对象:新纶科技(韩国)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金额:公司向韩国新纶资助不超过3,000万元

  财务资助的期限:自协议签署生效日起一年(该笔资金可分批使用,以单笔资金使用时间至协议期限终止日止)。

  资助的方式:借款方式(根据韩国新纶的实际经营需要分批给付)。

  资金主要用途:该款项主要用于韩国新纶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率等同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实际申请的贷款利率,每季末结算一次,资金使用费具体按照实际使用金额及使用时间收取。

  约定清偿方式:全部借款在合同期限内分次按期限归还。

  (六)财务资助对象:新纶科技(日本)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金额:公司向日本新纶资助不超过640万人民币。

  财务资助的期限:自协议签署生效日起一年(该笔资金可分批使用,以单笔资金使用时间至协议期限终止日止)。

  资助的方式:借款方式(根据日本新纶的实际经营需要分批给付)。

  资金主要用途:该款项主要用于日本新纶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率等同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实际申请的贷款利率,每季末结算一次,资金使用费具体按照实际使用金额及使用时间收取。

  约定清偿方式:全部借款在合同期限内分次按期限归还。

  财务资助额度的期限:从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上述所有财务资助事项需经公司2018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向各下属企业提供的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苏州依格斯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洪万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6月14日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唯新路115号

  经营范围:胶带、绝缘片复合、模切加工;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及本公司生产所需机械设备、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销售:电子产品及元器件、电线电缆、电动工具、橡塑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防静电产品、无尘室设备、劳保用品、电脑及配件、电脑周边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持有依格斯51%股权,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股东情况:

  ■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依格斯总资产约4,321.85万元,负债总额6,147.53万元,净资产-1,825.68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57.06万元,利润总额-1,075.10万元,净利润-934.66万元。(未经审计)

  (二)成都新晨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2月25日

  注册资本:7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津工业园区B区兴化10路366号

  法定代表人:傅博

  经营范围: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研发、生产(不含危化品);化学纤维及其制品研发、生产;高新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其90.10%股权,新晨新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9月30日,成都新晨总资产29,718.14万元,负债总额23,500.43万元,净资产6,217.70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收5.53万元,利润总额-815.27万元,净利润-611.02万元。(未经审计)

  (三)深圳鹏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5月1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张屋路口新纶科技厂房2栋4层

  法定代表人:王军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电子材料的技术开发,生产加工及销售;五金精密加工,组件组装。

  该公司主营产品有特殊进口胶带销售及生产各种防震、防滑、绝缘、保护等精密模切冲型制品。公司将充分利用其多年的行业经验及产品客户销售渠道,与公司常州项目形成产业链配套,提高并强化公司客户服务水平。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70.2%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鹏阔精密股东情况:

  ■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9月30日,深圳鹏阔总资产3,068.50万元,负债总额3,447.11万元,净资产-378.61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收83.46万元,利润总额-298.12万元,净利润-304.50万元。(未经审计)

  (四)拓丞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7日

  注册资本:新台币1,200万元

  注册地址:新北市板桥区信义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傅詹秀蘭

  经营范围:有线通信机械器材制造业、无线通信机械器材制造业、电子零组件制造业、电脑及其周边设备制造业、其他电机及电子机械器材制造业、电子材料批发业、国际贸易业、除许可业务外,得经营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业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根据公司与拓丞股份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书》,公司通过新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70%股权,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五)新纶科技(韩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3月12日

  注册资本:2亿韩元

  注册地址:京畿道城南市分当区黄先宇路200条34号,403号室(秀内洞,COPOMO Building)

  法定代表人:Kim Cheul Wan

  经营范围:IT相关产品,贸易,软件开发,咨询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持有韩国新纶95%股权,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9月30日,韩国新纶总资产约3,149.82万元,负债总额2,713.20万元,净资产436.62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975.21万元,利润总额409.10万元,净利润318.55万元。(未经审计)。

  (六)新纶科技(日本)有限公司

  日文名称:■

  住    所: ■

  代表取缔役:傅博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700万日元

  经营范围: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售后服务;洁净技术咨询;防尘、防静电服装及鞋的生产;计算机软件开发;纯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项目的咨询、管理;机电装饰、中央空调、弱电自控、压力容器工程及设备的设计、施工、安装及咨询;无尘服、鞋等无尘用品的清洗;投资业务;销售无纺布制品、日化产品;进出口业务;模具的技术开发、销售及售后服务;前述各项附带的一切业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新纶日本71.4%股权,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股东情况:

  ■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9月30日,日本新纶总资产约50.05万元,负债总额453.82万元,净资产-403.77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1.60万元,利润总额-118.55万元,净利润-118.55万元。(未经审计)。

  三、本次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将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加强对下属企业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财务资助额度为一年内有效的总额度,具体资金提供将根据各下属企业的实际需要,履行相应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并签署财务资助协议后实施。

  四、公司经营管理层意见

  公司为各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下属企业的财务融资成本,保证下属企业正常生产运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公司各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下属企业的生产经营,也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交易公平、合理,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确定2019 年度对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额度,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8 - 109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度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19年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确保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地发展,公司预计2019年度对下属控股子公司连带责任担保(包含现有担保额度展期及新签订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具体额度预计如下:

  ■

  注:以上各子公司预计额度不可混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以上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新纶”)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注册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扬路20号

  法定代表人:侯毅

  注册资本:42,000万元

  经营范围:铝板的制造、销售;新型材料及其衍生产品的研发,聚酯薄膜材料销售;光学胶带、高净化胶带、高净化保护膜、散热膜的制造;先进高分子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功能性薄膜、改性塑料、碳类材料及其它材料制品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常州新纶100%股权,常州新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2018年9月30 日,常州新纶总资产172,718.97万元,负债总额110,592.39万元,净资产62,126.58  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4,143.71万元,净利润8,841.06万元。(未经审计)

  2、新纶复合材料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纶复材”)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1日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注册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扬路20号

  法定代表人:傅博

  经营范围:平板显示用、锂电池用薄膜制品,高分子复合材料制品、高性能复合材料制品、光学薄膜、功能性薄膜、碳类材料制品的研发、制造;铝板的制造、销售;聚酯薄膜、铝塑复合薄膜、环烯烃聚合物基功能性薄膜、消影膜、锂电池用极耳和极耳胶片、锂电池隔膜、锂电池用软包装薄膜产品制造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9月30日,新纶复材总资产99,164.16万元,负债总额55,653.72万元,净资产43,510.45万元,2018.1-9月实现营业收入27,975.12万元,利润总额1,618.88万元,净利润1,214.16万元(未经审计)。

  3、新恒东薄膜材料(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东”)

  成立时间: 2016年01月12日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注册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扬路20号

  法定代表人:傅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显示行业用薄膜材料及其衍生产品、高分子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及其制品、光学薄膜、碳类材料的技术研发;聚酯薄膜材料的销售;三醋酸纤维素功能性薄膜、环烯烃聚合物功能性薄膜、消影膜、硬化膜、偏光片保护膜的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9月30日,新恒东总资产50,023.95万元,负债总额23,388.21万元,净资产26,635.74万元,2018.1-9月实现营业收入212.52万元,利润总额-192.48万元,净利润-144.49万元(未经审计)。

  4. 苏州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纶”)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14 日

  注册资本:22527.923万元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唯新路115号、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唯新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傅博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呼吸防护用品(非医用)、高滤尘性无尘防静电服、普通无尘防静电服、防静电无尘工作鞋、一次性成型PU鞋、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塑料包装袋、防静电无尘手套、无尘抹布、净化口罩、鞋套、无尘打印纸;防静电洁净室相关产品的检测测试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生产塑料制品;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塑料原料、塑料制品、薄膜材料、铝板材料、散热材料、碳纤维材料的销售;生产、销售:医疗器械;净化工程设计及施工;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销售和售后服务;自有厂房租赁,物业管理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本公司自产产品出口以及生产所需机器设备、原辅材料的进口;防静电洁净服、帽、防静电无尘鞋、无尘擦拭布、手套的洗涤服务;并提供无尘清洗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苏州新纶  100%股权,苏州新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9月30日,苏州新纶总资产54,309.57万元,负债总额 31,172.16万元,净资产 23,137.41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 9,701.15万元,利润总额-453.40万元,净利润 -445.17万元(未经审计)。

  5、江天精密制造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天精密”)

  成立日期:2010年7月20 日

  注册资本:3555.55万元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唯新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翁铁建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加工、销售:模具、无尘室用精密治具、净化设备、机械产品;销售:塑料原料、塑料制品;机械设备、自动化设备的制造、销售;金属材料的加工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江天精密100%股权,江天精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9月30日,江天精密总资产19,950.94 万元,负债总额10,983.82万元,净资产8,967.13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  6,724.02万元,利润总额 1,021.09万元,净利润867.93万元(未经审计)。

  6、深圳市金耀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耀辉”)

  成立日期:2011年5月20日

  注册资本:4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勘工业二路11号D4 栋601-1,D栋201

  法定代表人:黄莹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五金、塑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电子配件的技术开发、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电子配件的生产。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金耀辉100%股权,金耀辉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9月30日,金耀辉总资产约35,638.26 万元,负债总额33,284.61 万元,净资产2,353.65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  5,981.67万元,利润总额703.64万元,净利润598.09万元。(未经审计)

  7、深圳市金麒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麒麟”)

  成立日期:2005年8月29日

  注册资本:1,3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塘家社区张屋路口新纶科技产业园3号厂房法定代表人:张原经营范围:净化工程设计及施工;五金交电、服装百货、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制冷设备的销售及上门安装;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空气净化技术设备及系统设计、开发、生产、销售;衣物清洗服务;硅材料加工及销售;防静电服装的生产加工与销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80%股权,金麒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麒麟股东情况:

  ■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9月30日,金麒麟总资产9,965.55万元,负债总额5,271.86万元,净资产4,693.69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收8,330.45万元,利润总额591.53万元,净利润498.33万元。(未经审计)

  8、深圳鹏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阔精密”)

  成立日期: 2013年05月17日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张屋路口新纶科技厂房2栋4层

  法定代表人: 王军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电子材料的技术开发,生产加工及销售;五金精密加工,组件组装。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70.20%股权,鹏阔精密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鹏阔精密股东情况:

  ■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9月30日,深圳鹏阔总资产3,068.50万元,负债总额3,447.11万元,净资产-378.61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收83.46万元,利润总额-298.12万元,净利润-304.50万元。(未经审计)

  9、成都新晨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晨新材”)

  成立日期:2016年2月25日

  注册资本:7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新津工业园区B区兴化10路366号

  法定代表人:傅博

  经营范围: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研发、生产(不含危化品);化学纤维及其制品研发、生产;高新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其90.10%股权,新晨新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9月30日,成都新晨总资产29,718.14万元,负债总额23,500.43万元,净资产6,217.70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收5.53万元,利润总额-815.27万元,净利润-611.02万元。(未经审计)

  10、新纶材料日本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新纶材料日本”)

  成立日期:2016年6月1日

  注册地点:东京都千代田区■

  法定代表人:傅博

  注册资本:1亿日元

  主营业务:采用复合薄膜的包装袋型电池用外包装材料的生产、销售;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售后服务及前述各项附带的一切业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新纶材料日本 100%股权,新纶材料日本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2017年12月31日,新纶材料日本总资产31,371.77万元,负债总额19,787.38万元,净资产11,584.38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26,237.44万元,净利润-25.93万元。(经审计)。

  11、新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新纶”)

  成立日期:2010年4月9日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注册地址:FLAT/RM 1202 CAPITOL CENTRE 5-19 JARDINE'S BAZAAR CAUSEWAY BAY HK

  法定代表人:傅博

  主营业务:投资,贸易;净化工程安装及设计;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9月30日,香港新纶总资产约29,106.14万元,负债总额25,589.18万元,净资产3,516.96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0,714.68万元,利润总额587.42万元,净利润456.34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相关下属子公司与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条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公司及控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各级全资、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各公司与银行等金融单位签署的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本次担保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有利于提高各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预计发生对外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子公司,公司为该等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各子公司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银行授信以及开展业务活动等事项需要,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额度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与子公司、孙公司之间累计已审批生效中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5.25亿元,占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5.75%;实际已发生担保总额9.49亿元,占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8.45%。如本次2019年公司对下属企业的预计担保额度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2019年度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子公司、孙公司之间累计已审批生效的担保额度将不超过25亿元,占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4.99%,占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48.52%。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8 - 110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根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预计2019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本文中币种均为人民币),具体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及额度

  预计2019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本文中币种均为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三、投资期限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四、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理财事项在额度范围内,提请授权公司总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对外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要求披露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结合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进行审核后提交公司总裁审批。

  2、提请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七、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8 - 111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资金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预计2019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本文中币种均为人民币),具体如下:

  一、相关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6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12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9,776,492股,股票发行价为13.87元,共募集资金1,799,999,944.04元,扣除发行费用47,369,998.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52,629,945.44元,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15日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410018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9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21,311.3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6,147.97万元(含利息收入)。

  三、预计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资金来源及投资及额度

  公司预计2019年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3、投资期限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有效。

  4、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理财事项在额度范围内,提请授权公司总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对外公告。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要求披露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

  四、本公告日前12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结合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进行审核后提交公司总裁审批。

  2、提请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目前资金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预计2019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19年使用不超过 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2019年使用不超过 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八、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目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新纶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风险。

  保荐机构对新纶科技2019年使用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中信证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码:2018 - 112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公司定于2018年12月10日(周一)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8年12月10日(周一)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18年12月10日(周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8年12月9日-2018年12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9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1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18年12月4日(周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2018年12月4日(周二)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上述议案1/2/3/4/5/7/8/10须就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议案3/5关联股东侯毅先生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

  2018年12月5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4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2、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4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 518052

  联系人:阮征

  联系电话:(0755)26993098

  联系传真:(0755)26993313

  电子邮箱:ruanzh@szselen.com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1

  2、投票简称:“新纶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9日下午15:00时,结束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下午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8年12月10日召开的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同意栏中用“√”表示。

  2、对于在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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