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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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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6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11月15日,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中色股份)与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瑞林)签订《工程设计与技术服务合同》,由中国瑞林提供印度尼西亚DAIRI铅锌矿工程项目的基本设计、详细设计及技术服务,合同价款含设计费和技术服务费,其中设计费为3,400万元人民币,技术服务费约800万元人民币。合同总金额约4,200万元人民币。

  2、交易方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兼党委书记秦军满先生担任中国瑞林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瑞林和中色股份签订交易合同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3、2018年11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46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工程设计与技术服务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秦军满回避表决)

  董事韩又鸿、冯立民对该项议案投弃权票。鉴于印尼政府的矿业政策不稳定,国别风险和政治风险较高等原因,董事韩又鸿、冯立民对公司投资印尼DAIRI铅锌矿事项投弃权票,与该项目相关的签署《工程设计与技术服务合同》的议案亦投弃权票。

  上述关联交易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邱定蕃、张继德、李相志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前湖大道888号

  法定代表人:吴润华

  注册资本:玖仟万元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国内外工业与民用、城市基础设施、能源环境交通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环境评估;工程项目的总承包、管理承包、监理、施工安装;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生产销售、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招投标代理、施工图审查、广告策划;设备、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计算机及控制系统集成、智能建筑系统工程、网络工程,对外经营技术、设备;外派工程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岩土检测;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中国瑞林系由中色股份、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二十一个自然人共同于2007年8月组建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多次股权变更后,中色股份持股23%为单一最大股东,江西铜业集团公司持股18%,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其他股东合计持股49%。

  2、中国瑞林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中色股份的董事兼党委书记秦军满先生担任中国瑞林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色股份和中国瑞林构成关联关系。

  结合该关联人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我们认为该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项关联交易的标的为中国瑞林对公司印度尼西亚DAIRI铅锌矿工程项目提供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

  2、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此次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公允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任何一方未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

  3、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① 合同金额:本合同价格包括设计费和技术服务费,其中设计费用3,400万元人民币,技术服务费约800万元人民币。合同总金额约4,200万元人民币。

  ② 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21个工作日内,中国瑞林(乙方)向中色股份(甲方)提交甲方认可的等额预付款保函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预付款,其金额为设计费总额的20%。乙方按设计进度交付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甲方负责分批次支付相关设计费和技术服务费。现场技术服务费用的支付按每3个月统计一次,第3个月的20日作为结算点。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国瑞林是拥有多项甲级资质和高素质人才队伍的设计单位,是公司优质的参股公司和合作伙伴。

  鉴于公司与中国瑞林关联交易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小,本项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关联董事(秦军满)在审议此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2018年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年年初至10月31日,公司与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288.47万元人民币。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46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工程设计与技术服务合同》。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4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4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46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邱定蕃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独立董事邱定蕃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邱定蕃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辞职报告生效后,邱定蕃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提名周科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周科平先生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周科平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交易所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已经为周科平先生报名最近一次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

  该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2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工程设计与技术服务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秦军满回避表决)。

  为确保印度尼西亚DAIRI铅锌矿工程项目的顺利执行,公司与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瑞林)签订《工程设计与技术服务合同》,按照合同规定,由中国瑞林提供印度尼西亚DAIRI铅锌矿工程项目的基本设计、详细设计及技术服务,合同价款含设计费和技术服务费,其中设计费为3,400万元人民币,技术服务费约800万元人民币。

  董事韩又鸿、冯立民对该项议案投弃权票。鉴于印尼政府的矿业政策不稳定,国别风险和政治风险较高等原因,董事韩又鸿、冯立民对公司投资印尼DAIRI铅锌矿事项投弃权票,与该项目相关的签署《工程设计与技术服务合同》的议案亦投弃权票。

  本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项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46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3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周科平先生简历:

  周科平,男,1964年6月26日出生,湖南衡阳人,博士,中南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家政府津贴专家(2016)。曾兼任第五届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历任中国有色金属学会采矿学委会副主任、矿山信息化智能专委会副主任,冶金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利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专家委员会委员;兼任教育部地矿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委员。2001年进入中南大学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从事金属矿采矿与安全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任中南大学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副院长、院长。先后主持和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湖南省重大专项以及校企合作项目等50余项。现任中南大学高海拔寒区采矿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周科平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5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周科平为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交易所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 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 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 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2日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周科平,作为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交易所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周科平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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