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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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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凯盛科技         证券代码:600552        公告编号:2018-053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1日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超过半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有关议案,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增补倪植森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拟增补倪植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倪植森,男,46岁,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洛玻集团龙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洛玻集团洛阳龙海电子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及书记,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倪植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由于公司原总经理辞职,经董事长提名,拟聘任倪植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三、关于与中材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中材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夏宁、解长青、王伟回避了表决,经与会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四、关于制定《在财务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特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五、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12月7日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52           证券简称:凯盛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4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材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拟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中材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

  ●公司过去12个月与中材财务公司未发生过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中材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中材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

  2、鉴于公司与中材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与中材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3年4月23日,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2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徐卫兵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74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642X5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5亿元,占比70%;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5亿元,占比30%。

  经营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2、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材财务公司总资产106.19亿元,负债99.54亿元,净资产6.65亿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8,592万元,净利润6,492万元,2017年底吸纳存款99.29亿元,对外自营贷款余额24.88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材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具体包括:

  1、存款服务2019年,公司于中材财务公司存置的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2、综合授信服务2019年,中材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3、结算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中材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1、存款服务

  中材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不低于同期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及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也不低于同期中材财务公司支付予中国建材集团除公司之外的其他成员公司同类存款的利率。

  2、综合授信服务

  中材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及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的同类贷款利率,同等条件下亦不高于同期中材财务公司向中国建材集团除公司之外的其他成员公司就同类贷款提供的利率。

  3、结算服务

  中材财务公司根据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中材财务公司免收代理结算手续费。

  4、其他金融服务

  中材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不高于同期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及中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生效:协议于公司与中材财务公司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于协议项下之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经中材财务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二)协议期限: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协议主要内容:除上述内容外,协议其它要点如下:

  1、公司与中材财务公司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协议。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的合作,公司有权自主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中材财务公司亦有权自主选择向除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金融服务。

  2、中材财务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中材财务公司将于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

  (1)中材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2)发生可能影响中材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3)中材财务公司股东对中材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4)中材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5)中材财务公司任何一项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的要求;

  (6)中材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7)中材财务公司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8)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材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将成为公司新的融资平台和资金管理平台,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以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有利于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拓宽理财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能为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及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公司认为,与中材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18年11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材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夏宁、解长青、王伟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材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公司出具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中材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互惠、互利、合作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中材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并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中材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讨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5、金融服务协议;

  6、风险评估报告;

  7、风险处置预案。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2日

  股票简称:凯盛科技         证券代码:600552        公告编号:2018-055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1日下午15: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结松先生主持。参加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与中材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中材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100%通过。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1月 22日

  证券代码:600552      证券简称:凯盛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6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7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蚌埠市黄山大道800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7日

  至2018年12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分别于2018年10月30日和2018年11月22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可为复印件);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要求用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烦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18年12月6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2、登记时间:2018年12月6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3、登记地点:安徽省蚌埠市蚌埠市黄山大道8009号 凯盛科技办公楼3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552)4968015

  传真:(0552)4077780

  联系人:王伟 林珊

  特此公告。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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