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协议》概述
2018年11月21日,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恩股份”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凯恩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苏州恒誉六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中泰创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创展”)与自然人孙琦签署了《担保协议》,为保证凯恩股份能够按照《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孙琦、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获得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保护凯恩股份及其中小股东利益,中泰创展同意为孙琦在《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义务提供一般保证担保。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中泰创展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孙琦
1、甲方同意为乙方在《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义务提供保证担保。甲方提供的担保为一般保证担保,当乙方不能履行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义务时,由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2、甲方为乙方提供保证担保责任不超过乙方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应承担的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义务的金额。乙方因未履行《股权转让协议》项下其他义务应承担违约或补偿责任的,不属于《担保协议》所列担保范围。
3、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股权转让协议》项下业绩补偿义务及减值补偿义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