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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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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8-077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9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公司七名董事,会议于2018年1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浦宝英女士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完善《公司章程》中党建部分内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可能与关联方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财务公司”)、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然气”)、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联能源”)、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综合能源”)、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江苏国信连云港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发电”)、盐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发电”)、国信启东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东热电”)、江苏锦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盈资本”)、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医药”)、江苏省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影公司”)、宜兴信联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联燃料”)、江苏国信溧阳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抽水蓄能”)、江苏舜天西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西服”)、江苏虚拟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虚拟软件园”)、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保险经纪”)、南京国信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大酒店”)、江苏国信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酒店集团”)、江苏省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汽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2,130,31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浦宝英女士、张顺福先生和徐国群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信托2019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预计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托”)2019年度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信用拆借方式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下称“拆借”),预计拆借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

  2019年度江苏信托拟拆借金额按照单次发生额累计计算。最终拆借金额和期限以实际发生为准,按照交易双方确认的利率和拆借天数收取资金利息,利率由双方参照全国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当期拆借利率水平协商确定。

  上述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的《关于江苏信托2019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信托2019年度投资信托计划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存量资金收益,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江苏信托2019年度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信托计划,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上述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的《关于江苏信托2019年度投资信托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江苏信托2019年度证券投资计划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信托自有资金的盈利能力,结合证券市场运行状况,江苏信托拟运用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市场,计划2019年度内投资额度不超过8亿元,并可在合适的条件下处置。

  上述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的《关于江苏信托2019年度证券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2018年12月7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南京国信大酒店三楼神州厅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84)。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8-078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9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公司五名监事,会议于2018年1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五名,实际出席监事五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晖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可能与关联方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财务公司”)、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然气”)、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联能源”)、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综合能源”)、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江苏国信连云港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发电”)、盐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发电”)、国信启东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东热电”)、江苏锦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盈资本”)、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医药”)、江苏省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影公司”)、宜兴信联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联燃料”)、江苏国信溧阳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抽水蓄能”)、江苏舜天西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西服”)、江苏虚拟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虚拟软件园”)、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保险经纪”)、南京国信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大酒店”)、江苏国信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酒店集团”)、江苏省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汽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2,130,31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王晖先生和陈宁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信托2019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预计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托”)2019年度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信用拆借方式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下称“拆借”),预计拆借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

  2019年度江苏信托拟拆借金额按照单次发生额累计计算。最终拆借金额和期限以实际发生为准,按照交易双方确认的利率和拆借天数收取资金利息,利率由双方参照全国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当期拆借利率水平协商确定。

  上述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的《关于江苏信托2019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信托2019年度投资信托计划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存量资金收益,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江苏信托2019年度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信托计划,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上述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的《关于江苏信托2019年度投资信托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江苏信托2019年度证券投资计划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信托自有资金的盈利能力,结合证券市场运行状况,江苏信托拟运用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市场,计划2019年度内投资额度不超过8亿元,并可在合适的条件下处置。

  上述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的《关于江苏信托2019年度证券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8-079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完善《公司章程》中党建部分内容,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公司章程》第二条

  修订前:

  第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设立党的组织机构,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修订后:

  第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设立党的组织机构,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二、新增《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

  九十九条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司经营管理、改革发展和稳定中心工作,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公司党委的领导作用。

  三、原《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

  修订前:

  第九十九条 公司设党委。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按规定权限和程序任免。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修订后:

  第一百条 根据党章党规及上级党委规定,公司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根据上级党委的批准,设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委员若干名,职数按上级党委批复设置,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选举产生,按规定权限和程序任免。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委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领导班子。党支部的设置根据党章党规及公司党员队伍、部门设置等实际情况设立。

  四、原《公司章程》第一百条

  修订前:

  第一百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党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能;

  ……

  修订后:

  第一百零一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党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监督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确保上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公司的落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做修订,条款编号相应顺延。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年22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8-080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对2019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浦宝英女士、张顺福先生和徐国群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预计2019年度可能与关联方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财务公司”)、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然气”)、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联能源”)、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综合能源”)、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江苏国信连云港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发电”)、盐城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发电”)、国信启东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东热电”)、江苏锦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盈资本”)、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医药”)、江苏省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影公司”)、宜兴信联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联燃料”)、江苏国信溧阳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抽水蓄能”)、江苏舜天西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西服”)、江苏虚拟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虚拟软件园”)、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保险经纪”)、南京国信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大酒店”)、江苏国信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酒店集团”)、江苏省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汽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2,130,31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二)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根据《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整合酒店资源注入金陵饭店集团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原国信集团下属江苏国信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酒店公司(除南京国信大酒店、南京丁山宾馆有限公司外)已于2018年7月划入南京金陵饭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饭店集团”)。然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规定,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作为公司关联法人或关联自然人情形的,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因此,公司在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仍将国信酒店集团及下属公司、外汽公司视为公司关联人。

  (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晖

  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经营范围:国有资本投资、管理、经营、转让,企业托管、资产重组、管理咨询、房屋租赁以及经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6,526,537.75万元,净资产8,944,002.59万元;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4,062,253.61万元,净利润376,478.0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俊淑

  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24楼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707,676.86万元,净资产188,720.19万元;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7,250.09万元,净利润12,711.6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国群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长江路88号22层

  经营范围:天然气输送与销售;天然气管网投资、管理及其他实业投资;相关经济信息及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17,654.35万元,净资产170,083.86万元;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597,921.49万元,净利润23,491.8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又生

  注册资本:58,383.57543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路1号

  经营范围:生产火电和蒸汽产品;生产食品添加剂(柠檬酸、柠檬酸钾、柠檬酸钠)、饲料添加剂(柠檬酸、柠檬酸钠)、单一饲料(柠檬酸糟)、谷朊粉;收购自用粮食(不含分销);配售电业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改造、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信息咨询;电力、热力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信息咨询;电力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服务;电力设备的维修;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的销售;污泥处理;工业用水销售;管道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37,199.94万元,净资产84,242.15万元;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86,848.16万元,净利润5,841.8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钧

  注册资本:21,24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苏源大道58号

  经营范围:非居民用水、电、压缩空气、热、冷等综合能源的生产经营、托管运营、销售及服务;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建设与运营;合同能源管理;供、售电服务;用能规划与设计;电力、建筑机电工程设计、施工、电气设备运维;充换电装置建设及运营;电气试验;节能、制冷、采暖设备研制、生产、销售;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能效项目咨询、诊断、监测、评估、能源审计、方案策划、设计、项目实施、运行管理、节能量确认、技术服务;电力设备、仪器仪表、楼宇自动化控制、新能源产品等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碳排放权交易;节能设备的研制、生产、安装、维护、租赁和销售;车辆租赁、销售;清洁能源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互联网信息集成、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各类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05,905.85万元,净资产54,605.24万元;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44,771.18万元,净利润4,799.4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磊

  注册资本:61,8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长江路88号2213室

  经营范围: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天然气水合物等新能源的开发,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826,158.50万元,净资产504,319.42万元;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11,244.66万元,净利润32,335.1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江苏国信连云港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文伟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建南路东侧

  经营范围:电能的生产与销售(限经批准的新海发电公司划拨机组);发电项目开发;售电服务;供热管网建设;热力销售;发电废弃物利用的技术研发;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27,976.28万元,净资产96,904.68万元;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59,008.88万元,净利润-16,182.0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盐城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爱军

  注册资本:33,7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盐城市人民北路159号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的生产、批发、零售;售电、电力购销代理及咨询;粉煤灰、石膏及其他电力副产品的生产、批发、零售;煤炭批发、零售;电力设备的安装、检修、调试;电力、热力、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42,769.77万元,净资产42,596.33万元;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40,167.18万元,净利润-15,138.9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国信启东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爱军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启东市汇龙镇人民西路光明巷98号

  经营范围:蒸汽供应,电力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8,727.68万元,净资产13,759.14万元;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4,418.65万元,净利润-474.9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江苏锦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单宁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一号楼A区9楼02单元

  经营范围:资本管理;投资管理;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钢材、建筑材料、矿产品、煤炭、沥青、玻璃、棉花、木材、木制品、橡胶及制品、初级农产品销售;预包装食品批发;黄金制品、白银制品、贵金属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电子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5,376.71万元,净资产12,158.19万元;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7,646.20万元,净利润225.5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旭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58号-28八、十、十一、十五层

  经营范围:药品批发(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医疗器械销售(按许可证经营),普通货运,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化学试剂,玻璃仪器、百货销售,仓储,医药信息咨询,中药材收购,中药材咨询服务,计划生育药具零售(限指定分支机构经营),展览服务,医疗器械配件、医疗器械生产用金属材料(金、银除外)、化工原料的销售,为本系统用户代购医用防疫车、救护车。医疗器械的安装、维修及技术服务,清洁剂、消毒剂销售,化妆品销售,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销售(按许可证经营)、健身器材销售;药房托管、物业管理、房屋出租、货运代理、劳保用品销售、眼镜销售、健康咨询、道路货物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药品零售、经营盈利性医疗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96,480.85万元,净资产63,984.44万元;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421,345.76万元,净利润4,984.6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江苏省电影发行放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志惟

  注册资本:8,545.04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88号建伟大厦27楼

  经营范围:电影的发行,营业性演出(按许可证经营,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影机械、五金、交电、摩托车、百货、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计算机,灯光照明设备、农副产品的销售,设计、制作报刊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影视、户外、印刷品、礼品广告,代理自制广告,房屋租赁,人才培训,艺术展览服务,文化信息咨询,音响设备的设计、安装、维修,声光技术服务,室内外装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4,784.34万元,净资产10,875.58万元;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218.83万元,净利润17.1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3、宜兴信联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华劲松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宜兴经济开发区热电路1号

  经营范围:煤炭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6,955.37万元,净资产1,210.24万元;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4,771.39万元,净利润39.7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4、江苏国信溧阳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施曙光

  注册资本:17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镇吴村富子岕88号

  经营范围:建设与运营6×25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及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808,258.80万元,净资产187,691.72万元;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16,522.41万元,净利润16,888.7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5、江苏舜天西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魏庭勇

  注册资本:11,146.67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兴隆街道向阳工业园

  经营范围:高档西服及各类服装、防静电服生产、销售;针纺织品、鞋帽、床上用品、劳保用品、劳动保护服装设计、生产;服装原辅材料、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机电设备、机电产品、五金机械、电子电器、办公自动化设备销售;仓储服务;物业管理;停车服务;会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3,119.76万元,净资产9,399.91万元;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7,479.32万元,净利润-92.9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6、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道南

  注册资本:5,9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30号益来国际广场12层

  经营范围:保险经纪业务(按《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7,628.73万元,净资产4,909.90万元;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939.03万元,净利润15.5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7、南京国信大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严华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玄武区长江路88号

  经营范围:住宿、餐饮(制售中、西餐)、游泳池、网球场(馆)、茶座、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百货销售;商务中心综合配套服务;物业管理;卷烟、雪茄、烟丝零售;汽车租赁;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代收代缴水、电、天然气费;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154.75万元,净资产2074.39万元;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370.39万元,净利润10.9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8、江苏国信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管斌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经营范围:酒店、餐厅管理,酒店投资及股权交易的咨询,酒店销售网络的运营及技术服务,商务代理,酒店业务咨询,人员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执业证书类培训),技术服务,实业投资,酒店专用设备、用品、预包装食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7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60669.56万元,净资产127237.26万元;2018年前三季度2018年1-7月营业收入25881.37万元,净利润1291.9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注:国信酒店集团已于2018年7月由国信集团划转至金陵饭店集团。

  19、江苏省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学义

  注册资本:11,964.82451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88号

  经营范围:烟零售、酒类、饮食服务、社会零件印刷、成品油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外事旅游接待、服务,汽车出租、租赁,汽车零部件、水暖器材、电工器材、劳保用品、纺织品、日用化学品、工艺美术品、百货的销售,设计、制作、发布本公司汽车车身、客运印刷品广告房屋维修、水电安装,搬运货物,代购机票,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社会经济信息的咨询,国内劳务派遣。土地租赁、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7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2012.56万元,净资产10350.16万元;2018年1-7月前三季度营业收入7526.68万元,净利润-516.3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注:外汽公司已于2018年7月由国信集团划转至金陵饭店集团。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1)国信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除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外,其他关联方均为国信集团控股的公司(或12个月以内曾为国信集团控股公司),具体关系如下:

  ■

  (2)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近亲属于2018年在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担任高管职务。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上述公司均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资产评估结果等作为定价依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2019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尚未签署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关联方开展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2019年度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19年度公司拟与关联企业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经审查,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对2019年度内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属于日常业务范围。公司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合规。

  3、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将依据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8-081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信托2019年度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预计的公告

  ■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信托2019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托”)拟用自有资金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信用拆借方式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内容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盈利能力,江苏信托2019年度拟用自有资金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信用拆借方式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下称“拆借”),预计拆借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

  2019年度江苏信托拟拆借金额按照单次发生额累计计算。最终拆借金额和期限以实际发生为准,按照交易双方确认的利率和拆借天数收取资金利息,利率由双方参照全国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当期拆借利率水平协商确定。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国富

  注册资本:1,865,347.1415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60,891.89亿元;净资产4,620.34亿元;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271.09亿元;净利润432.07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平

  注册资本:1,154,445.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承销短期融资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客理财、代理销售基金、代理销售贵金属、代理收付和保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售汇、代理远期结售汇;国际结算;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同业外汇拆借;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网上银行;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9,393.39亿元;净资产1,196.33亿元;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60.69亿元;净利润102.58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升荣

  注册资本:848,220.7924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2,170.97亿元;净资产746.82亿元;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01.91亿元;净利润85.74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注册资本:1,795,969.6778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经营范围:经营金融业务(范围详见中国银监会的批文)

  截止2018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6,202.94亿元;净资产1,004.11亿元;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75.13亿元;净利润98.95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小军

  注册资本:329,48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81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外汇同业拆借,资信调查、资信和见证业务,结售汇业务,基金销售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903.77亿元;净资产107.44亿元;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9.32亿元;净利润9.87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 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展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242号金融城2号楼29-31层

  经营范围: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投资;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8年6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45.24亿元;净资产13.93亿元;2018年前二季度营业收入1.35亿元;净利润0.86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江苏信托作为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范围包含“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等内容,同业拆借是监管法规明确规定可以开展的日常经营业务,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以及交易市场广泛性的特点。通过资金拆借方式,可以降低相关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风险,同时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盈利能力,也是加强银行间市场同业合作的重要渠道与工具。江苏信托针对同业拆借业务,已建立严格的交易对手授信审批制度。通过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定期跟踪交易对手信用情况,严格控制交易对手集中度来降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在内部控制方面,通过制定严格的交易审批制度,严格限定交易员授权权限,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信托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信用拆借方式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交通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江苏信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盈利能力。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拆借资金收取的利息定价公允,并采取了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信息披露合规。

  3、同业拆借属于江苏信托的日常经营业务,江苏信托已制定相关措施防范相关风险发生。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此次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六、公司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8-082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信托2019年度投资信托计划的公告

  ■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托”)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存量资金收益,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2019年度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信托计划,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信托计划属于金融产品投资,金融产品投资是江苏信托经中国银监会核准的业务之一。江苏信托以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计划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拓展盈利渠道,不会影响其信托业务的发展。

  2018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信托2019年度投资信托计划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一、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信托在保证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计划,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2019年度,江苏信托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计划,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期限

  投资额度有效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此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四)资金来源

  在保证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用于投资信托计划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信托财产在投资管理运用过程中存在法律与政策风险、信用和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经营风险、担保措施风险、提前终止风险、管理风险、保管人风险和其他风险,从而可能对信托资金和收益产生影响。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做好投资信托计划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应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信托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江苏信托本次运用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计划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适度地购买信托计划,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审批程序

  2018年11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信托2019年度投资信托计划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适度购买信托计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子公司江苏信托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信托计划产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核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与相关管理人员就风险投资实施流程、风险控制措施进行了沟通了解,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2、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经过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且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目前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风险投资的信息披露合规。

  鉴于公司本次投资范围属于高风险投资,保荐机构提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负责的管理人员充分重视以下事项:

  1、重视风险投资事项对公司带来的潜在风险,严格执行公司风险投资制度及审批程序;

  2、公司相关管理层及其他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应充分关注相关的市场风险,谨慎投资,慎重决策,并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披露具体风险投资 情况等信息披露义务;

  3、应保证流动资金充足,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

  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宜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第二十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风险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年22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8-083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信托2019年度证券投资

  计划的公告

  ■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盈利能力,结合证券市场运行状况,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托”)拟运用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市场,计划2019年度内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总计8亿元,并可在合适的条件下处置。金融产品投资是江苏信托经中国银监会核准的业务之一,江苏信托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拓展盈利渠道,不会影响其信托业务的发展。

  一、证券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子公司江苏信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实现投资效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方式

  江苏信托运用自有资金,使用独立的自营账户或通过资管计划自主管理,在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开展股票二级市场投资、定向增发、新三板、新股申购、可转换债券、债券、基金及其他金融品种投资。

  (三)投资额度

  江苏信托拟运用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市场,计划2019年度内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四)投资期限

  本次参与证券投资的投资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风险主要包括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和操作风险三大类。系统性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波动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非系统性风险包括信用风险、经营风险、道德风险;操作风险即投资者由于自身管理失责而遭致证券被违规交易、资金被挪用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对于前述风险,公司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加以应对:

  1、公司已经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公司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向、预判经济金融走势以降低系统性风险;

  3、建立、调整证券投资组合有效分散非系统性风险;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加强对业务操作人员的培训及管理,防范操作风险。

  三、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参与证券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本项投资事项的实施,在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的同时,有利于公司做好日常的资金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信托以闲置自有资金参与证券投资有利于公司拓宽投资渠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经营收益,同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投资规模适度,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行;本次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信托以闲置自有资金参与证券投资。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核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与相关管理人员就风险投资实施流程、风险控制措施进行了沟通了解,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2、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经过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且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目前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风险投资的信息披露合规。

  鉴于公司本次投资范围属于高风险投资,保荐机构提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负责的管理人员充分重视以下事项:

  1、重视风险投资事项对公司带来的潜在风险,严格执行公司风险投资制度及审批程序;

  2、公司相关管理层及其他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应充分关注相关的市场风险,谨慎投资,慎重决策,并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披露具体风险投资 情况等信息披露义务;

  3、应保证流动资金充足,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

  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风险投资事宜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第二十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风险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18-084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12月7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浦宝英女士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7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预计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15:00至2018年12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3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2018年11月3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参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南京国信大酒店三楼神州厅(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于江苏信托2019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预计的议案》;

  4、《关于江苏信托2019年度投资信托计划的议案》;

  5、《关于江苏信托2019年度证券投资计划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其中,议案1和议案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2-5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请见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18年12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 登记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16层

  联系电话:025-84679116

  传真号码:025-84679188

  联系人:马香香

  4、 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和代理人身份证。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须在2018年12月4日下午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七、其他事项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凭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文件原件入场。

  2、 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香香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16层

  联系电话:025-84679116

  传真号码:025-84679188

  3、 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且委托他人代为出席本次会议的,须将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时寄至登记地点,最迟不得晚于2018年12月4日下午17:30时向公司提交该授权委托书。

  4、 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为期半日,出席会议代表交通费与食宿费自理。

  5、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八、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08

  2.投票简称:苏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2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附件三: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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