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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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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18-156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及增持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董事长鲁晓明先生、董事张汉安先生、创投总裁祝郁文先生、监事长张祥瑞先生、原董事兼财务总监尚多旭先生的通知,上述五人的股份增持计划已完成。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增持公司股份32,284,395.46元,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并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计划于2018年8月20日起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2,850万元,不超过3,300万元,相关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披露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13)、2018年9月7日披露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23)以及2018年9月21日披露的变更增持计划主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31)。

  二、 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20日,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发布的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全部增持完成。

  ■

  三、 相关承诺与其他事项

  1、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3、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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