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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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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8-085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东王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佳女士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王佳女士于2018年11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比例为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王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严立先生自最近一次(2016年7月28日)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起至本次减持后,其拥有的权益累计减少比例为3.1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股东有关的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王佳女士、严立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的有关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王佳、实际控制人王佳和严立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佳和严立承诺:自启明星辰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届时承诺人持有西藏天辰的股份,也不由西藏天辰收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启明星辰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所持西藏天辰的股份不超过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西藏天辰的股份;并及时向公司申报持有西藏天辰股份的变动情况。”

  上述36个月锁定期部分的承诺已履行完毕,其他承诺正在履行中。本次减持股份事项未违反上述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严立先生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严立先生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公司将督促王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严立先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履行其承诺。

  四、备查文件

  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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