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子公司Pacific Light Data Communication Co., Limited签订授信协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Pacific Light Data Communication Co., Limited(太平洋光缆数据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PLDC公司”)与Natixis(法国外贸银行)签订《Syndicated Facility Agreement》和《Security Trust Deed》(银团授信协议,以下简称“授信协议”)。上述授信协议金额为1.5亿美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五年,PLDC公司以太平洋光缆项目(以下简称“PLCN海缆项目”)为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