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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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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6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股东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或“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公司三家股东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泰”)、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恒”)、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瑞”)(注:达晨创泰、达晨创恒和达晨创瑞均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6,670,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占公司总股本的2.6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11月2日;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11月20日。

  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披露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减持计划期间,三家股东已按预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了部分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截止2018年11月20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2018年5月3日至11月20日期间,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累计减公司股票5,113,915股,占总股本的1.9997%,现将具体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变动情况

  (一)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减

  ■

  (二)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计算依据公司总股本255,700,00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2、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持有公司股份依次为5,142,220股、5,037,393股、3,792,850股,合计13,972,463股,占公司总股本依次为2.01%、1.97%、1.48%,合计5.46%。

  5、公司将持续关注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股东未来股份减持计划

  2018年11月20日,公司收到股东《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在公告发布之日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18年12月13日至2019年6月12日),计划通过协议转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形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7,671,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公司的总股本,三家股东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7,671,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达晨创泰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2,557,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达晨创恒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2,557,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达晨创瑞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2,557,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18年12月13日至2019年6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

  5、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协议转让、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承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持有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三家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三家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三家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本公司作出的相关承诺。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也将严格遵照规定执行。

  3、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三家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洁美科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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