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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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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18-102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速递”或“发行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或“中金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席主承销商”或“瑞银证券”)和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席主承销商”或“汇丰前海证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5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上证发[2018]42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圆通转债”)。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19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本次可转债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8年11月2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网下投资者申购保证金不足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的,须在2018年11月22日(T+2日)17: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18年11月22日(T+2日)17:00之前及时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圆通转债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3、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认购金额不足36.50亿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0.95亿元。

  5、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圆通速递本次公开发行36.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18年11月20日(T日)结束。根据2018年11月16日(T-2日)公布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圆通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 总体情况

  圆通转债本次发行36.50亿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共计3,650万张(365万手),发行日期为2018年11月20日(T日)。

  二、 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1、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发行人原有限售条件股东有效认购数量为1,400,000手,即1,400,000,000元;最终向原有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圆通转债总计为1,400,000手,即1,400,00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8.36%,配售比例为100%,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

  2、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原无限售条件股东优先配售的圆通转债总计为36,019手,即36,019,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99%。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圆通转债总计为267,305手,即267,305,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32%,网上中签率为0.20843998%。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本次网上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143,375户,有效申购数量为128,240,750手,配号总数为128,240,750个,起讫号码为100,000,000,000-100,128,240,749。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18年11月21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在2018年11月22日(T+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

  四、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结果

  本次网下发行期间共收到1,109个账户的申购,其中1,084个账户在2018年11月20日(T日)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为有效申购,其余25个账户未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为无效申购。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933,930,000,000元(933,930,000手),最终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的圆通转债总计为1,946,676,000元(1,946,676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3.33%,配售比例为0.20843918%。

  所有参与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名称,实际获配数量,返还定金情况请见附表《机构投资者网下获配情况明细表》。

  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所有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送达获配及未获配信息。

  五、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

  ■

  六、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圆通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七、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18年11月16日(T-2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八、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18号

  电话:021-6921 3602

  传真:021-5983 2913

  联系人:朱锐

  2、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电话:010-6535 3052

  传真:010-6535 3014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3、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电话:010-5832 8888

  传真:010-5832 8964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4、联席主承销商: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63号前海企业公馆27栋A、B单元

  电话:0755-8898 3288

  传真:0755-8898 3226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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