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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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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公告编号:2018-073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9日(星期一)14:45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1月18日——2018年11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8日15:00至2018年11月19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中晶科技广场B座6F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王爱萍副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大会投票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95人,持有公司股份629,864,702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1.9558%。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股份585,489,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04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84人,代表股份44,374,7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1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逐项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逐项表决)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29,840,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62%;反对23,9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7,527,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645%;反对23,9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3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

  (2)回购股份的方式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29,840,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62%;反对23,9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7,527,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645%;反对23,9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3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

  (3)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29,840,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62%;反对23,9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7,527,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645%;反对23,9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3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

  (4)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29,756,1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28%;反对23,9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8%;弃权8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3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7,442,7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8393%;反对23,9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355%;弃权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1252%。

  (5)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29,756,1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28%;反对23,9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8%;弃权8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3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7,442,7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8393%;反对23,9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355%;弃权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1252%。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29,840,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62%;反对23,9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7,527,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645%;反对23,9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3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29,840,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962%;反对23,95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7,527,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99.9645%;反对23,9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3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吕延峰、田慧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公告编号:2018-074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11月1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等相关议案,该等议案已经2018年11月19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2日和2018年11月2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50元/股(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7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7.5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10,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5.07%;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37,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7.5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5,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5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减少注册资本或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8年11月20日至2019年1月3日,每个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中晶科技广场B座7F

  联系人:杜睿男、梁丹宁

  邮政编码:710075

  联系电话:(029)87217854

  传真号码:(029)88330170

  电子邮箱:IMIR@000516.cn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在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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