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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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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18-067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于2018年11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云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本次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期限为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5亿元人民币(该额度为扣除保证金或存单、票据等质押后的敞口额度)及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申请期限为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2.9亿元人民币,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柯云峰先生、柯康保先生、柯金龙先生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柯云峰先生、柯康保先生、柯金龙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3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

  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向银行申请授信的额度范围已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公告名为《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23),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18-068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1月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于2018年11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智慧先生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18- 069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1月16日,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及第二届第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1、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为扣除保证金或存单、票据等质押后的敞口额度),期限一年。本次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承贴现、国内信用证及信用证项下融资、非融资性保函、内保直贷等,授信期限及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申请2.9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本次授信业务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期限及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抵押担保物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柯云峰先生、柯康保先生、柯金龙先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公司授权柯云峰先生办理上述授信手续。

  四、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为扣除保证金或存单、票据等质押后的敞口额度)、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申请2.9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柯云峰先生、柯康保先生、柯金龙先生作为关联方拟为上述授信业务无偿提供保证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18- 070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情况: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漯河市大参林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漯河大参林”)、

  广东紫云轩中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紫云轩”)、佛山市顺德区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顺德大参林”)及茂名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大参林”)向银行申请总计人民币8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及第二届第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1、漯河大参林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由本公司及关变芹女士为漯河大参林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总授信额度1500万元以及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之和。公司授权董事长柯云峰代表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分行签署本次担保的有关法律文件。本次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国内外信用证、进出口押汇、提货担保、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买方/卖方押汇、信用证项下出口贴现、国内信用证议付及其他国际、国内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等,授信期限及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2、广东紫云轩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为扣除保证金或存单、票据等质押后的敞口额度),由本公司为广东紫云轩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授权董事长柯云峰代表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本次担保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次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承及银承贴现、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非融资性保函(期限不超过1年)等,授信期限及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3、佛山顺德大参林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为扣除保证金或存单、票据等质押后的敞口额度),由本公司为佛山顺德大参林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授权董事长柯云峰代表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本次担保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次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承及银承贴现、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非融资性保函(期限不超过1年)等,授信期限及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4、茂名大参林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为扣除保证金或存单、票据等质押后的敞口额度),由本公司为茂名大参林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授权董事长柯云峰代表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本次担保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次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承及银承贴现、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非融资性保函(期限不超过1年)等,授信期限及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情况

  1、漯河市大参林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00万元

  注册地址:漯河市源汇区交通路南段112号

  法定代表人:晋付祥

  主要业务: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等

  本公司持有漯河大参林100%股权。

  截止2018年9月30日,漯河大参林资产总额为17,986.61万元,负债总额为8,336.8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7,595.9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9,649.77万元,2018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7,186.35万元,净利润为1,301.5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广东紫云轩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茂名市双山二路51号705房

  法定代表人:柯金龙

  主要业务: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等

  本公司持有广东紫云轩100%股权。

  截止2018年9月30日,广东紫云轩资产总额为14,468.35万元,负债总额为8,924.5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8,924.5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543.79万元,2018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4,709.66万元,净利润为607.1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佛山市顺德区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66.66万元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近良居委会南翔路6号至壹大厦9层01-03单元、10层

  法定代表人:宋茗

  主要业务: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等

  本公司持有佛山顺德大参林100%股权。

  截止2018年9月30日,佛山顺德大参林资产总额为36,900.79万元,负债总额为16,809.2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6,809.2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0,091.59万元,2018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8,710.60万元,净利润为7,144.3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茂名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茂名市双山二路51号

  法定代表人:柯金龙

  主要业务: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等

  本公司持有茂名大参林100%股权。

  截止2018年9月30日,茂名大参林资产总额为80,913.46万元,负债总额为43,797.8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43,797.8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7,115.58万元,2018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8,921.89万元,净利润为7,887.7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主要内容

  ■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公司申请为子公司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资产负债率较低,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人民币8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申请担保事项是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本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七、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0,000,000.00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合计185,000,000.00元人民币担保总额占公司2017年末净资产的6.60%。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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