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函告,获悉恒逸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26,600,000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同时将其持有的19,000,000股办理了再质押手续。上述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恒逸集团于2018年11月15日将其所持有的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600,000股办理解除质押手续,相关解除质押及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具体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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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再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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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恒逸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2%)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于2018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18年11月15日-2019年5月28日。
四、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恒逸集团及其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1,186,334,0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42%,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944,241,626股(包括本次质押),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93%。
恒逸集团质押的股份目前无平仓风险。如股份变动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