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1月16日,经公司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PROP上市公司查询系统获悉:2018年11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现将轮候冻结情况说明如下:
司法轮候冻结机关: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苏04民初第492号。
司法轮候冻结数量为:无限售流通股109,200,000股,限售流通股109,026,137股,合计为218,226,137股,轮候冻结。
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16,874,877股,森工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80,854,0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18%;森工集团累计被冻结和轮候冻结的本公司股份为218,226,13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44%,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7.70%。
上述相关股权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事项为森工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第二次轮候冻结,对本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未造成影响。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