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一审裁定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51,216,000.00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尚未确定最后结果,因此此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数及期后利润数将有一定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脉科技”)与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天翼上海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以下简称“电信西安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8年5月11日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提起民事诉讼,南京中院于2018年5月11日受理此案,近日,华脉科技收到南京中院民事裁定书【(2018)苏01民初743号之一】,对此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民事裁定。
二、有关本案基本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案件事实
电信西安分公司欠华脉科技手机货款51,216,000.00元。2018年4月18日华脉科技与天翼上海分公司、电信西安分公司签订《三方协议书》,约定由天翼上海分公司代电信西安分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前支付上述货款,但至今未付,故诉至法院。
原告诉讼请求
(1)判决天翼上海分公司、电信西安分公司连带支付货款51,216,000.00元;
(2)天翼上海分公司、电信西安分公司负担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裁定结果
近日,华脉科技收到南京中院民事裁定书【(2018)苏01民初743号之一】裁定如下:因本案涉嫌经济犯罪,不属于一般经济纠纷,故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四、本次诉讼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华脉科技拟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尚未确定最后结果,因此此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数将有一定的影响,公司将及时根据诉讼进展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7日
●报备文件
(一)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