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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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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7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一审裁定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51,216,000.00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尚未确定最后结果,因此此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数及期后利润数将有一定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脉科技”)与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天翼上海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以下简称“电信西安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8年5月11日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提起民事诉讼,南京中院于2018年5月11日受理此案,近日,华脉科技收到南京中院民事裁定书【(2018)苏01民初743号之一】,对此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民事裁定。

  二、有关本案基本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案件事实

  电信西安分公司欠华脉科技手机货款51,216,000.00元。2018年4月18日华脉科技与天翼上海分公司、电信西安分公司签订《三方协议书》,约定由天翼上海分公司代电信西安分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前支付上述货款,但至今未付,故诉至法院。

  原告诉讼请求

  (1)判决天翼上海分公司、电信西安分公司连带支付货款51,216,000.00元;

  (2)天翼上海分公司、电信西安分公司负担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裁定结果

  近日,华脉科技收到南京中院民事裁定书【(2018)苏01民初743号之一】裁定如下:因本案涉嫌经济犯罪,不属于一般经济纠纷,故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四、本次诉讼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华脉科技拟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尚未确定最后结果,因此此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数将有一定的影响,公司将及时根据诉讼进展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7日

  ●报备文件

  (一)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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