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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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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39 证券简称:上海凯宝 公告编号:2018-060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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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该预案已经公司2018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或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用途(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元/股(含),若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20,000万元(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票数量约为3,333.33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约为3.11%;若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0,000万元(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票数量约为1,666.67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约为1.5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在本次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回购股份的价格按照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等书面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8年11月16日-2018年12月30日,每个工作日8:30-12:00、13:00-16: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程普路88号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任立旺、马聪影

  联系电话:021-37572069

  联系传真:021-37572069

  邮箱地址:kbyydmb@126.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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