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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阿克苏市林园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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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宁沉浮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2人,董事长郑术建因出差在外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何云、边新俊、张磊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监事汪芳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姜军凯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李迎春、王建清列席会议,副总经理杨国星、唐光强因工作原因未列席会议,财务总监陈霞和总工程师蒋能斌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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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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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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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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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和议案3涉及关联交易,因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阿拉尔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关联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阿拉尔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2和议案3。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在军 宋潇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则》及《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