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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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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18-137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11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11月16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11人。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增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在美国建设MDI一体化项目的议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发布的临2018-138号“万华化学关于在美国建设MDI一体化项目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发布的临2018-139号“万华化学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成立万华化学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发布的临2018-140号“万华化学关于成立万华化学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发布的临2018-141号“万华化学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18-138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美国建设MDI一体化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万华化学美国MDI一体化项目

  ●投资金额:总投资12.50亿美元

  ●特别风险提示: 工程进度风险、项目收益不符合预期的风险、合规风险及审批风险、投资与贸易政策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公司北美地区客户对公司MDI产品供应稳定性和产品多样性的需求,开拓公司在北美业务的发展,真正实现全球化布局,公司拟通过下属子公司Wanhua Chemical US Operations LLC (简称“美国生产公司“)在美国路易斯安那州建立年产40万吨MDI装置及一体化配套工厂(“美国MDI一体化项目”或“美国项目”),项目投资额预计12.5亿美元,以银行贷款与自有资金组合的形式筹集。

  (二)本项目经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取得国家主管部门的登记或备案。

  (三)本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12.50亿美元,以银行贷款与自有资金组合的形式筹集。本项目建设范围包括年产40万吨MDI装置及相关的配套装置等。本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预计将持续 36个月,预计将于2021年10月底完成竣工。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有利于本公司满足供应美洲市场日益增长的MDI需求,提升本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增加股东回报。美国本地化生产和经营有利于降低国际贸易政策和关税的风险,全方位扩展美洲市场的MDI及其相关衍生品市场,对公司全面国际化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工程进度风险

  美国生产公司聘请专业的环保、设计及工程公司制订了相对细致的工程方案,但由于海外建设项目的复杂性,该项目工程进度及投产有迟延的风险。美国生产公司将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进一步细化和夯实工程方案,有效控制工程进度与质量。

  2、项目收益不符合预期的风险

  项目决策是基于对MDI产品价格、生产及运营相关成本及费用、投资总额与融资成本等多项基础指标的预测,市场状况及相关基础指标的变化均可能影响项目收益。美国生产公司已就相关指标进行了敏感性分析和容忍度测试,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控制成本,维持股东利益最大化。

  3、合规风险及审批风险

  项目建设及工厂运营涉及美国环保、劳工、签证、反垄断、进出口管制、外国投资安全审查、税收及企业运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取得环保、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许可。本公司海外投资及运营同时要遵守中国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取得中国主管部门的登记或备案,取得美国相关机构的环保相关许可。海外投资相关的合规要求对本公司及美国生产公司是一个挑战。本公司及美国生产公司已经聘请专业机构就相关风险进行了分析并制订了应对策略。

  4、投资与贸易政策风险

  项目建设及运营涉及中美两国的投资与贸易政策。公司MDI产品目前被美国政府征收10%的301关税。本公司海外投资和美国本地化生产在本质上有助于化解和防范相关政策风险,但海外投资涉及复杂的投资与贸易政策,实践中本公司难以控制。本公司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分析,将继续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维持好与政府、社区及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确保合规运营,最大程度降低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18-139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在中国境内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及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如下:

  1、注册规模:短期融资券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含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人民币(含50亿元)。

  2、发行日期与期限: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择机分期发行。

  3、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确定。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5、承销方式: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资金用途:所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为保证本次超短期融资券顺利发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发行有关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确定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期数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事宜;

  2、聘请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发行有关的相关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18-140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万华化学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万华化学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8000万美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加快公司国际化战略步伐,合理优化集团海外控股架构,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公司拟出资8000万美元,成立万华化学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

  (二)本项对外投资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项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万华化学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WANHUA CHEMICAL SINGAPORE HOLDING PTE.LTD.)(以最终注册为准)

  2、经营范围:投资控股(以最终注册为准)

  3、注册资本:8000万美元

  4、注册地址:新加坡

  5、出资方式:本次对外投资采用全额货币资金方式出资。

  6、出资人及出资比例:本次对外投资由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出资。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目的

  公司在新加坡成立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国际化发展整体战略布局的总体考虑,进一步强化公司的全球化竞争力。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设立后,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新加坡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别,公司需熟悉并适应新加坡的法律、商业和文化环境,以规避在新加坡设立公司及运营带来的风险。

  2、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境外投资,尚需经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18-141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2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2月17日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烟台市幸福南路7号,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多媒体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2月17日

  至2018年12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3项议案、4-5项议案分别于2018年11月3日、2018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烟台市芝罘区幸福南路7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2、联系人:寇光武  肖明华

  联系电话:0535—6698537 传真:0535—6837894

  邮政编码:264013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2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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