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控股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以上事项详细情况请见《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2)、《关于增资控股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公告》(临2018-045)、《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8-050)、《关于增资控股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完成国资委备案的公告》(临2018-051)。
公司于近日收到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转送的江苏银保监局筹备组出具的《江苏银保监局筹备组关于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苏银保监筹[2018]189号)。
江苏银保监局筹备组对财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事项批复的主要内容为:
一、同意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人民币增至100,000万元人民币。
二、增资后财务公司的股东构成、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如下:
(一)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金额49,000万元,出资比例49%;
(二)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金额51,000万元,出资比例51%。
财务公司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验资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法定变更手续,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