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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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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18-92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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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1、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82,1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545,283,109股)的0.198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64人。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1月20日。

  3、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办理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64人,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82,1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545,283,109股)的0.1984%。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17年9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对上述调整后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关于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

  3、2017年9月22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17年9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5、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过程中,激励对象郭明、朱良因个人原因分别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实际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206,000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6日。

  6、2018年9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

  7、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27,200股。该等预留部分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9月20日。

  8、2018年11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082,100股;同时,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3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436,600股,回购价格为6.05元/股。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

  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解除限售情况说明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实际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206,000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1月6日。根据《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3期解除限售,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2、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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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已披露的《激励计划》。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1月20日。

  2、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实际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206,000股,其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082,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984%。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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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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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备查文件

  1、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第一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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