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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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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10 证券简称:西安旅游       公告编号:2018-55号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西安旅游,000610)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8年11月13日、11月14日、11月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3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征询了公司控股股东,情况如下:

  1、经核实,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2018年8月3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北京畅达天下广告有限公司控股权的批复》(市国资发[2018]117号),同意公司尽快完成对北京畅达天下广告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资产评估、并购方案制定等相关工作,之后再履行正式审批手续。公司于2018年8月4日披露了(2018-26)《关于对外投资的提示性公告》。目前,关于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资产评估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3、2018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了(2018-47)《关于签订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司与陕西大兴医院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签署了《合作意向协议》,就以渭水园温泉度假村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体开发医养小镇项目达成合作意向。

  4、2018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了(2018-46)《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8年第三季度经营业绩在《2018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告》的范围之内,不存在较大差异情形。

  5、公司拟以14,009.49万元的价格将公司所持有的西安草堂奥特莱斯购物广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35%的股权转让给西安旅游集团恒大置业有限公司。2018年10月31日、11月10日、11月15日,公司分别披露了(2018-50)《关于转让西安草堂奥特莱斯购物广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52)《关于转让西安草堂奥特莱斯购物广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18-53)《关于转让西安草堂奥特莱斯购物广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6、2018年11月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关注函〔2018〕第223 号),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公司就深交所关注的公司转让西安草堂奥特莱斯购物广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事项相关问题给予回复,内容详见2018年11月14日披露的(2018-54)《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7、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8、根据互联网及互动易所显示信息,近期股民较关注我公司参股的西安红土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土公司”),询问国家推出科创板的政策对公司的影响。红土公司是我公司于2008年与西安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我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内容详见(2008-04)《设立西安红土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与西安西旅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经向红土公司管理层问询,得到回复如下:红土公司投资方向为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红土公司在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等行业已投资多个项目,近期部分企业正在讨论申报科创板的可行性,未来公司将视科创板实施细则的进一步明确,推动已投企业积极准备申报科创板。目前,尚未对红土公司当期业绩产生直接影响。

  9、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或预计将发生重大变化。

  10、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于对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且近期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1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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