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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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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简称: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8-125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收到公司股东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益信和”)《关于所持中珠医疗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部分股份质押解除的具体情况

  金益信和于2018年11月6日将原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的1,872,063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4%)解除质押,并办理完毕上述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东质押情况

  因金益信和与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集团”)、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正润”)互为一致行动人。截至2018年11月6日,一体集团持有公司股票255,609,2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26%;一体正润持有公司股票66,458,3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35%;金益信和持有公司股票17,442,3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5%。详见下表:

  ■

  三、备查文件

  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所持中珠医疗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简称: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8-126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益信和”)《关于违规减持所持中珠医疗股份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其证券账户存在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金益信和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造成违规。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1、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因金益信和与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集团”)、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正润”)互为一致行动人。截至2018年11月8日,一体集团持有公司股票255,609,2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26%;一体正润持有公司股票66,458,3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35%;金益信和持有公司股票17,442,3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5%;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39,509,9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36%。

  2、本次违规减持的情况

  金益信和于2018年11月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72,063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4%。具体情况如下:

  ■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5月26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7年5月27日起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的规定,金益信和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减持公司股份,构成违规减持。

  经查,金益信和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的处理情况

  1、公司获知上述信息后,对金益信和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认真学习《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减持计划事先报备及披露要求。

  2、金益信和已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对该事项作出声明和承诺如下:“本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未来的股份减持一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事先预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数量过半时的事中公告。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要求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3、公司将组织相关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金益信和对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致歉声明

  金益信和就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致歉如下:

  “我司对本次违规卖出公司股份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就本次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歉意。我司会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持有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的管理,加强事先和公司及监管部门的沟通,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简称: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8-127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近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8司冻383号)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京民初144号之一),解除对公司控股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冻结。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收到通知,控股股东中珠集团持有的公司474,930,391股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司法冻结,冻结起始日为2018年9月13日,冻结终止日为2021年9月12日;2018年10月23日,上述股份被北京市第三中人民法院进行轮候冻结,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轮候冻结期限为三年。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5日披露的《中珠医疗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编号:2018-111号)、2018年10月24日披露的《中珠医疗关于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编号2018-116号)。

  二、股份解除冻结的情况

  1、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解冻机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被解冻人: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解冻股份数量:474,930,391股

  解冻股份:无限售流通股370,811,400股(冻结,已质押)

  限售流通股104,118,991股(冻结,已质押)

  解冻日期:2018年11月14日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8司冻383号)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京民初144号之一)显示,解除对中珠集团所持有的中珠医疗474,930,391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70,811,400股,限售流通股104,118,991股)以及现金红利的冻结。本次解冻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3.8315%。

  2、本次解冻后股份冻结的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14日,控股股东中珠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74,959,8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330%。本次解除冻结后,中珠集团持有公司股份仍存在被冻结的情形,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为474,930,391股,占其持股数的99.9938%,占公司总股本的23.8315%。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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