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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港投资”)的通知,东港投资将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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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5年9月22日,东港投资将所持4,000万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2016年3月1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东港投资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的公司股份数由4,000万股变更为8,000万股。
2、本次股份质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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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述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办理完成后,东港投资已办理质押的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
二、控股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东港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76亿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35.58%,其中已办理质押的股份数量为4.26亿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3.96%,占公司总股本的26.32%。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