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纵横通信
股票代码:60360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海涛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459号B座24层
权益变动性质:拥有权益的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无需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及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纵横通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纵横通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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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信息
1. 姓名:吴海涛(曾用名:无)
2. 性别:男
3. 国籍:中国
4. 身份证号码:33010619741218****
5.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6.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459号B座24层
7.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8.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一致行动人: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计划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9月8日通过纵横通信对外披露减持计划,自2018年10月9日至2019年4月4日期间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数不超过1,555,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888%。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完成减持622,300股,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其披露的减持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情况需要,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6,222,272股上市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5556%。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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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
2.本报告书原件及所提及的有关交易记录。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可在上市公司证券部查阅。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吴海涛
日期:2018年11月1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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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吴海涛
日期: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