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81,889,492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1月2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5年10月2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向李洁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89号),对公司本次重组事项予以核准,并核准公司向李洁等39名股东共发行557,740,338股股份购买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1,812,297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注: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为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李洁等39名股东总计发行的557,740,33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股份总数由365,536,000股变更为923,276,338股,该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李洁、郭志先、李汉华、周晓璐合计持有281,889,49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36个月。其他35名股东合计持有275,850,84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12个月,该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已于2016年11月18日解除限售。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于2015年12月7日完成配套募集资金的增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8名股东总计发行的110,987,79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股份总数由923,276,338股变更为1,034,264,129股,该次发行新增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12个月,该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已于2016年12月7日解除限售。截至到目前,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752,374,637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281,889,492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锁定期承诺
置入资产的实际控制人李洁及其家族成员郭志先、李汉华、周晓璐承诺: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履行业绩承诺而出现股份赎回情况除外。
(二)业绩承诺
置入资产的实际控制人李洁及其家族成员郭志先、李汉华、周晓璐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置入资产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51,134,325.43元、351,221,091.56元及441,528,549.40元,未实现部分以股份方式进行全额补偿。公司现已完成以上业绩承诺。
四、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违规担保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康欣新材本次解禁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数量和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康欣新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81,889,492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1月20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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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本变动结构表(如某行无相应数据,该行可予以省略,序号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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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