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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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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18-052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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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18年11月8日以微信、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12时。会议内容及表决结果通报了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发出表决票9张,截至2018年11月12日12时收回表决票9张,其中李华董事因身体原因委托董事长王妙云先生代行表决权。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关于提请免去李正峰副总经理职务和聘任邹海波为副总经理的议案》,决议如下:

  1、因年龄原因,免去李正峰先生副总经理职务;

  2、聘任邹海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李正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不再在公司担任其他领导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李正峰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营销管理、改革发展、规范运作等方面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副总经理拟任人选提名程序、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拟任人选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责任主体、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和《公司章程》的任职条件;经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意见,拟任人选同意出任拟任职务;同意将邹海波先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拟任人选提请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副总经理的任免发表了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任免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附:邹海波先生简历

  邹海波,男,汉族,197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经济师。2003年4月至2016年5月任岳阳兴长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16年5月至今任岳阳兴长人力资源部部长。

  邹海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责任主体、失信惩戒对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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