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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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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1            股票名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2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刊登在2018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13日(星期二)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2日(15:00)—2018年11月13日(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下午15:00 至2018年11月1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亚民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777,814,6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437%。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736,9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4%。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4人,代表股份777,796,6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41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1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7,812,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34,9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6%;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张硕之律师和石恺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93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概述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购买单笔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情况详见2018年3月21日、2018年4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

  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2018年8月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利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君科技”)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使用利君科技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以下简称“本结构性存款”)(关于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详见2018年8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2018年11月12日,全资子公司利君科技收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支付的上述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本金1,000万元和到期收益10.59万元。至此,上述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行为全部结束。

  三、公司累计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一)截止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的已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截止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的已到期券商收益凭证

  ■

  2、截止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的已到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上轮购买的已到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相关情况详见2016年1月13日、2016年1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截止本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

  上述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2月全部赎回(相关情况详见2018年2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2)本轮购买的已到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

  (二)公司购买的未到期券商收益凭证或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1、购买券商收益凭证情况

  ■

  2、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购买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59,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购买券商收益凭证金额为5,000万元,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54,000万元,未到期理财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

  四、备查文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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