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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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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公告

  证券代码:603970    证券简称:中农立华      公告编号:2018-047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9,6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1月1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7年10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24号)核准,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400股,并于2017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如下:

  ■

  现锁定期即将届满,上述股东持有公司的限售股股票将于2018年11月19日起上市流通。其中,佛山益隆和信达兴承诺,在法定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33,333,4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3,333,4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00,000,000股。2018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3,333,4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股本2股,共计转增26,666,68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60,000,08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000,08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为120,000,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股东佛山益隆承诺:

  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如违反前述承诺的,转让发行人股票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属于发行人,且持有的其余部分发行人股票(如有)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股东信达兴承诺:

  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如违反前述承诺的,转让发行人股票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属于发行人,且持有的其余部分发行人股票(如有)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股东红太阳、浙江金泰、中农利成、广东文洋承诺:

  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6名股东都严格履行了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所做的承诺;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所作相关承诺,其中,佛山益隆和信达兴承诺,在上述法定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9,6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1月19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特此公告。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70        证券简称:中农立华      公告编号:2018-048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批限售股的限售期已满,该部分股份将于2018年11月19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

  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分别收到公司股东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红太阳”)、浙江农资集团金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金泰”)、北京中农利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利成”)出具的《关于不减持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南京红太阳、浙江金泰、中农利成自愿向公司及全体投资者作出如下不可撤销承诺:

  一、自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一年内,即自2018年11月19日起至2019年11月18日(以下简称“承诺期”),不以任何方式减持该部分解除限售的股份,承诺期间对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

  二、在承诺期内,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本公司自愿将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缴公司,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上述承诺期满后,本公司依法发生任何减持公司股份情形,亦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本公告日,南京红太阳持有公司股份为5,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6%;浙江金泰持有公司股份为3,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中农利成持有公司股份为1,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以上三家股东之间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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