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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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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18-101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源”)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大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大股东万方源未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相关文件。

  2、万方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冻结股份数量为2,574万股,占万方源所持公司股份的22.08%,股份司法冻结开始日期为2018年10月10日,到期日为2021年10月9日,冻结申请人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原因公司将会在与大股东万方源进一步核实后及时披露补充公告。

  二、大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止本公司披露日,公司大股东万方源持有公司股份11,6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69%,大股东万方源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2,5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2%。

  三、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大股东万方源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18-102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0638,证券简称:万方发展)股票于 2018年11月9日、11月12日、11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18年11月9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大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1)。

  5、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根据万方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集团”)与共青城艾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未名湖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万泉博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贵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奥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逸宁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孙一鸣及陈超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约定,万方集团尚未在协议规定期限内支付收购北京贵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士信息”)49.82%股权的剩余款项,万方集团能否足额支付收购贵士信息49.82%股权的剩余款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万方集团最终未能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支付收购贵士信息49.82%股权的剩余款项,本次交易有可能面临中止、暂停或取消的风险。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2、公司已于2018年10月31日披露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司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10,430.96元。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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